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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來《安徽蚌埠振興110kV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查,并參考蚌埠市生態環境工程評估中心的評估意見(蚌環評估字〔2025〕53號)和專家組技術評審意見,現批復如下:
一、建設內容與總體意見
(一)建設內容
擬建項目為“安徽蚌埠振興110kV輸變電工程”,本項目位于安徽省蚌埠市固鎮縣、五河縣。根據項目可研,本期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蚌埠振興110kV變電站新建工程
本期新建振興110kV變電站,主變戶外布置,110kV配電裝置采用戶內GIS。本期規模2×50MVA主變,終期規模3×50MVA。本期新建110kV出線間隔2回,終期規模4回。本期每臺主變低壓側裝設4+5Mvar無功補償電容器,終期規模為3×(4+5)Mvar。
2.垓下220kV變電站110kV振興間隔擴建工程
本期于220kV垓下變電站擴建2個間隔(振興Ⅰ和振興Ⅱ),利用原有預留110kV出線間隔(110kV配電裝置區東起第一、第二間隔),擴建后接線型式不變。本期擴建電氣設備均安裝于前期預留位置。
3.垓下-振興110kV線路工程
新建線路路徑長約22.2km,其中110/35kV混壓四回路窄基塔段路徑長約1.13km(本工程僅考慮預留35kV橫擔,不架線)、110/35kV混壓四回路角鋼塔段路徑長約9.25km(本工程僅考慮預留35kV橫擔,不架線)、雙回路角鋼塔段路徑長約11.82km。新建桿塔73基,其中角鋼塔69基,窄基塔4基,導線采用JL3/G1A-300/25鋼芯高導電率鋁絞線,跨河澮河段采用JLHA1/G1A-300/50鋼芯鋁合金絞線,全線桿塔采用灌注樁(承臺)基礎。
本批工程總投資為1016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7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0.85%。
(二)總體意見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工頻電場、磁場防護措施后,對周邊環境、公眾的環境影響滿足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限值要求,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的結論和擬采取的工頻電場、磁場防護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注意事項
(一)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提出的工頻電場、磁場和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設計規程文明、安全施工,進一步通過優化線路路徑、抬高架線高度等方式減輕電磁輻射影響,并確保本工程工頻電場、磁場所致的公眾曝露水平和架空輸電線路線下的耕地、園地等場所的電場強度水平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關限值要求。
(二)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揚塵、噪聲、廢水、固體廢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避讓、減緩、恢復與補償及管理措施,加強對沿線農業生態系統的保護。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建設臨時道路、牽張場地等時,應盡量減少對地面的擾動,縮小施工活動環境影響范圍。施工結束后,應根據場地實際情況,及時做好生態恢復工作。
(三)應全面規范落實環境監測計劃,加強竣工驗收及運行期沿線主要功能區域的電磁及聲環境監測,并做好分析處理工作。施工期及運行期出現群眾投訴時應及時開展檢測并做好解釋工作,確保環境保護目標處達標。
(四)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并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及時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批準之日起滿5年,建設項目方開工建設的,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81)
根據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上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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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蚌埠市勝利東路1166號蚌埠市生態環境局六樓生態環境監測科(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科)
蚌埠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