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乾安縣200MW飛輪、電化學混合儲能調頻電站項目工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對松原市乾安縣200MW飛輪、電化學混合儲能調頻電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2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438-************辦公室)
傳真:******
******街道東鎮東路3518號
郵編:138000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松原市乾安縣200MW飛輪、電化學混合儲能調頻電站項目工程 ? |
乾 安 縣 |
******有限公司 |
長春市鑫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本項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縣道字鄉才字村,距離附近G503國道0.7km,占地面積23046㎡,新建儲能電站1座,儲能電站設置40臺3MW混合儲能集裝箱,220kV升壓站一座,配套設置240MVA主變壓器1臺,35kV配電裝置1臺,裝設2組±30MVar動態無功補償裝置。項目總投資140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50萬元。 ? |
1、嚴格落實控制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工程建成投運后,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工頻磁感應強度分別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中4000V/m、 100μT 標準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設置警示和防護標志。 2、施工期產生的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降塵,生活廢水排入化糞池,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運營期無生產廢水產生。 3、施工期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措施減少施工揚塵、汽車尾氣等無組織廢氣污染物排放;運營期無生產廢氣產生。 4、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間、使用低噪聲設備等措施,確保施工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要求;運營期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區標準。 5、建筑垃圾部分作為地面硬化基礎,其他部分送物料回收公司處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運至指定垃圾收集站,由環衛部門集中處置;運營期產生的廢磷酸鐵鋰電池由廠家回收處理,廢機油、廢機油桶為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6、危險廢物暫存間的建設和貯運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及《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部令第23號)要求,加強日常維護和管理,落實風險防范措施,避免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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