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擬對寧夏公司再生材料產品標準化產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做出批復決定,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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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寧夏公司再生材料產品標準化產線改造項目 |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銀川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廠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06°23′9.643″,北緯38°4′52.145″。建設內容:主要利用現有廠房進行改造,將現有2#CRT拆解線整體拆除,技改為智能化多功能綜合拆解線,新增30萬臺/年洗衣機拆解規模,新增18.5萬臺/年液晶電腦拆解規模,液晶電視機拆解規模減至13.5萬臺/年(減少1.5萬臺/年液晶電視拆解規模);對1#CRT拆解線技改,電視拆解規模減至53.5萬臺/年(其中CRT電視機減少15萬臺/年拆解規模,液晶電視機減少5萬臺/年拆解規模),新增18.5萬臺/年液晶電腦拆解規模;對廢舊洗衣機-空調綜合拆解線技改,空調拆解規模提升至40萬臺/年(新增25萬臺/年拆解規模);對小家電-液晶綜合拆解線進行技改,液晶電腦減至33萬臺/年(減少0.5萬臺/年液晶電腦拆解規模),新增60萬臺/年液晶電視機拆解規模;新增一條冰箱智能化拆解線,新增40萬臺/年冰箱拆解規模;其余拆解線規模與現有保持一致。項目總投資2125.6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萬元,占總投資5.65%。 | 1.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1)揚塵防治措施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設備安裝切割、焊接過程產生的煙氣,經“布袋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排放,確保廢氣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2)廢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無施工廢水產生,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后,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 (3)噪聲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管理,文明施工,采取減振、隔音,確保施工期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設備安裝過程產生的廢邊角料經塑料破碎生產線處理后外售處置。 2.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 (1)廢氣 運營期拆解線產生的顆粒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經“集氣罩+活性炭吸附盒+除塵器+活性炭吸附箱”處理后,分別由1根20米、1根15米高的排氣筒排放,確保廢氣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限值要求。 (2)廢水 運營期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依托現有化糞池(10m3/d)處理,確保廢水排放標準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限值標準后,通過管網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3)噪聲 運營期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音、隔音、減振等措施,經車間阻隔、距離衰減、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確保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限值標準。 (4)固體廢物 運營期產生的除塵灰收集后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置;運營期產生的廢舊線路板、廢活性炭、含汞熒光燈管、廢礦物油均屬于危險廢棄物,集中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貯存庫內,交由有資質單位妥善處置;并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危險廢物管理辦法》、《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的要求;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至垃圾中轉站交由環衛部門妥善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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