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小坂湖提升運營項目—坂湖公園亭廊修繕和結構加固項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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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標單位在研究了大小坂湖提升運營項目—坂湖公園亭廊修繕和結構加固項目的招標文件等有關資料后,各投標單位于2025年6月18日16時前在網上提交了投標提問書,現招標人對各投標單位的提問和招標文件作如下說明:
一、對各投標單位提問的回復:
提問1:大小坂湖提升運營項目—坂湖公園亭廊修繕和結構加固項目招標公告中2.4 條“計劃工期(總工期):180 日歷天(含設計及施工工期,設計: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天內完成現狀調查和結構檢測,并出具相應的成果報告,在出具報告后5天內出具修繕、加固、拆除、重建等設計方案;施工:在 7 月底前完成修繕、加固和重建部分危險部位的拆除。)”七月底前完成是否有誤?
回答1:工期無誤,總工期180日歷天施工內容包含修繕、加固、拆除、重建等,其中7月底前完成修繕、加固和重建部分危險部位的拆除為階段性工作,后續還有重建的工作。
提問2:商務標評分標準中“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擬派的設計負責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訂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身份(聯合體投標業績,指承擔設計工作的負責人身份)按一個合同承接過古建筑修繕或仿古建筑工程的設計業績的,每項得2分,滿分2分。設計負責人的業績只有設計類型要求,是否也需要限定一下規模?“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若聯合體投標的,則指施工單位)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按一個標段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在 300萬元及以上的古建筑修繕或仿古建筑工程的施工業績,每項得2分,滿分2分?!?/font>業績規模要求是否可以統一一下?
回答2:設計負責人業績及施工單位業績不調整。
提問3:設計團隊構成中“設計團隊中(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除外)具有:1、同一人員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的得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本項最多得2分;2、同一人員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得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得1分,本項最多得2分。注:1、上述人員不得兼任,需提供人員執業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上述人員均需提供繳費期限近三個月以投標人名義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若為事業編制人員,以提供繳費期限近三個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以上人員均不允許離、退休返聘人員(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是否也予以認可?
回答3: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予以認可。
二、其他澄清修改: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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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