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和評估推薦工作的通知》(閩人社函〔2025〕124號)文件要求,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根據閩人社函〔2025〕124號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評估條件,開展推薦申報工作,并向申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社部門報送。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財政部門應開展實地查看工作,核查結果與推薦申報材料不一致的或不符合評估推薦條件的不得推薦申報。
三、各單位請于6月26日前將推薦函、推薦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需蓋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公章),報永泰縣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推薦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黑白打?。◤陀。?,確保文字和圖片清楚清晰,裝訂簡單簡潔。所有材料電子版發至郵箱,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曾樹平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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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和評估推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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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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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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