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
采取“風險代理”的方式追收應收債權項目
競爭性比選公告(第二次)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采取“風險代理”的方式追收應收債權項目,比選人為******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比選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采取“風險代理”的方式追收應收債權項目進行自主公開競爭性比選。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項目概況:******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法院審理判決,擁有對其合法的債務權利。對本項債權選聘法律服務機構代理追收,債權標的額約343萬元人民幣。
2.2項目地點:重慶市合川區巴州路118號
2.3比選范圍:債權風險評估、追收和法律代理工作。具體服務內容詳見合同。
2.4服務期限:2年。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比選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3.1.1 比選申請人須是擁有專業的債權清收團隊和法律顧問團隊,能夠提供全面、高效的債權清收服務,獲得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法律服務許可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的法律服務專業機構。機構注冊資本為10萬元及以上【提供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3.1.2 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相關領域的業務資質和豐富經驗,2022年1月1日至比選申請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一個及以上債權清收風險代理業績。
3.1.3 比選申請人應具備良好的信譽和業界口碑,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3.1.4比選申請截止日比選申請資格情況,比選申請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4.1******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在被執行期內;
3.1.4.2被國家、重慶市(含市或任意區縣)有關行政部門處以暫停比選申請資格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限內;
3.1.4.3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
3.2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比選申請。
3.3與比選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比選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比選申請。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比選申請。
特別說明:
3.3.1 上述所須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應加蓋比選申請人單位公章并裝入比選申請文件中。上述有一條不滿足則比選申請******委員會作否決比選申請處理。
3.3.2比選人有權對比選申請人提供的以上資料真實性進行核實,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取消其比選申請、中選資格,其比選申請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法追究比選申請人責任并有權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3.3.3比選申請人自愿接受所附合同條款的約束,中選后,按照所附合同的條款內容簽訂合同。
4.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報名時間:從2025年7月1日 ?-2025年7月4日15:00
4.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電話報名。凡愿意參加的比選申請人,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攜帶或郵寄:①獲取比選文件的加蓋單位鮮公章的單位介紹信原件;②符合比選要求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鮮章);到重慶市合川區巴州路118號報名。郵寄資料需提前向項目比選經辦人員電話聯系預報名。
4.2領取比選文件:比選人將于在2025年7月4日16:00前將比選文件通過電子郵箱統一發送給各報名比選申請人。未領取比選文件的比選申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比選申請。
5.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及開標
5.1 比選保證金。比選保證金繳納按本比選文件第二章第4條要求執行,保證金繳納時限為2025年7月6日17:00前。未按時繳納保證金的比選申請人無參加開標資格。
5.2 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 10 日14時00分,地點在重慶市******辦事處巴州路118號,可選擇現場遞交或郵政EMS郵寄遞交,收件人:趙先生,電話:******,以比選人收到時間為準。
5.3 開標。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后立即開始開標、評標。地點在重慶市******辦事處巴州路118號,開標房間以當日現場指示為準。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將予以拒收,并拒絕參加開標資格。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有限公司官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比 選 人:******有限公司
地 ? ?址:******辦事處巴州路118號
聯 系 人:趙先生
電 ?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