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培育農民合作社和培育家庭農場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晉農函【2025】112號)要求,為推動我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作,現就該項目擬支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相關要求及流程向社會公告如下,請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積極申報。
一、支持范圍與條件
納入農業農村部重點監測農民合作社名錄庫和2025年農民合作社培育項目摸底范圍的農民合作社,且應符合以下條件:
1.財務管理規范。農民合作社需規范財務管理,執行《農民合作社會計制度》《農民合作社財務制度》,配備會計或委托代理,設置賬簿。
2.經營規模適度。經營規模應適度,與資源等匹配,土地合同要使用規范文本,在土地流轉信息平臺備案。
3.制度健全有效。內部管理嚴格,財務、社務等制度完善,組織機構運行良好,每年召開成員大會,落實一人一票制。
4.生產服務優質。開展標準化生產,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采集經營信息,實行食用農產品達標合格證制度。
二、申報對象與遴選方式
采取自主申報、審核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支持對象,優先支持聯農帶農數量大的原國家、省級示范社和入選全國農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主體。主要流程為:
1.自主申報。有申報意愿的農民合作社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現代農業發展中心)提交《2025年農民合作社培育項目申報書》(附件)及實施方案等相關資料一式三份。不接受以中介機構名義直接代理的申報資料。
2.縣級審查??h級農業農村部門(現代農業發展中心)會同有關部門審查農民合作社相關資料,擇優確定支持對象,并按規定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支持標準與用途
1.支持數量。培育2個農民合作社。
2.支持標準。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獎補10萬元。
3.資金用途。獎補資金主要支持農民合作社夯實組織規范運行基礎,使用適用財務軟件,實行會計核算電算化等;提高生產經營發展水平,開展品牌化經營,實行標準化生產,發展綠色、有機、地理標志和達標合格農產品等;提升聯農帶農服務能力,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完善生產設施,建設清選包裝、預冷烘干等產地初加工設施。
4.使用要求。農民合作社培育項目獎補資金不得支付中介費用、興建樓堂館所等與農民合作社能力提升無關的支出,不得用于購買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已支持的農業機械。
請符合以上申報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積極申報,具體申報要求可到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咨詢,項目申報書與實施方案一式三份,電子版一并報送。申報截止日期為6月23日。
聯系電話:******
渾源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