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國道杭州至富陽公路 (余杭良渚至老余杭段)改建工程復墾項目交易發包文件澄清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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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章 響應人須知前附表序號1.10.1,陳述和答辯方式選擇,現調整為“否”。
本項目不需要陳述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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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標文件中第二章 響應人須知前附表序號3.1,響應文件的組成,刪除序號16“陳述和答辯承諾書”。
本項目無需提供陳述和答辯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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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澄清作為發包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處,以本澄清內容為準,響應人在響應時應對上述修改作出實質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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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發包單位:******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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