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公眾發布公告,內容如下:
1、企業簡況
******有限公司
地點:云南省昆明市東川區天生橋園區東川路北段
2、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朝丹
聯系電話:******
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
通過對現場調查和資料調研,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的類型和影響范圍,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降低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預案》由總則、企業基本情況、環境危險源識別與評價、應急救援組織體系與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與通報、應急響應與救援措施、應急監測、后期處置、培訓與演練、獎勵及責任追究、應急保障措施、預案的評審、備案、發布和更新、附則、附件等15個部分構成。其中風險評價依據《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941-2018)而成,并根據《關于印發<環境應急資源調查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應急〔2019〕17號)編制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
4、征詢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境風險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期間向我公司提出項目環境風險和應急措施可行性意見及要求。
2)任何有環境風險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期間提出降低環境風險、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措施的意見和要求。
3)任何有環境風險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查閱報告全本公示,了解情況,建設單位和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將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公司應急預案編制組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科學、公正、合法地進行項目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5、征求意見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電話(聯系方式見上)、面談(地址見上)等方式發表關于該應急預案的意見看法。在企業運營期間,公眾仍可以通過網站、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寶貴意見。
6、公示時間
本次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