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完成后,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批前,應向社會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全文公示(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項目建設有異議、疑問或建議的公眾可以聯系建設單位、環評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有限公司龍巖供電公司?
? ?2025年 6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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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公示稿—龍巖永定寨下110kV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