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農綜〔2021〕103號)、《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3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的通知》(閩農疫控函[2023]46號)、《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的通知》(閩農疫控函[2025]24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閩農計〔2025〕1號)。
二、補助對象:全縣畜禽養殖場戶。
三、補助內容: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實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即養殖場自行采購疫苗實施免疫,財政給予一定資金補助;對暫不符合條件的小規模養殖場戶由省級統一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免費供應使用。
四、補助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強制免疫“先打后補”養殖場戶,按照肉雞0.03元/羽、其他禽0.4元/羽、豬2元/頭、牛3元/頭、羊1.9元/頭的標準給予補助。
五、申報程序:“先打后補”養殖場戶通過“牧運通”微信小程序進行信息錄入和補助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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