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年產600萬支頂錘式鑿巖釬頭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告知承諾受理擬審批意見。為保證受理擬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反饋我局行政審批服務科。公示期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
????電話:******
????通訊地址:商水縣緯四路市民之家二樓東廳環保局窗口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有重大利益關系的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受理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 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年產600萬支頂錘式鑿巖釬頭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 |
周口市商水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寧路北段 |
******有限責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責任公司年產600萬支頂錘式鑿巖釬頭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位于周口市商水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寧路北段,******有限責任公司院內,該項目建設性質為擴建,利用廠區現有廠房,工藝流程為:下料-鍛造成型-數控精加工成型一銑排粉槽一鉆水孔-真空爐淬火-回火爐回火-鉆合金孔-磨合金-鑲齒-正火-表面拋丸-噴鋅-噴塑-包裝。項目建成后年生產頂錘式鑿巖釬頭600萬支。項目總投資3200萬元。 |
一、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拋丸粉塵,淬火、回火工段產生的顆粒物(油霧)和非甲烷總烴,淬火爐、回火爐、正火爐天然氣燃燒產生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噴鋅粉塵,噴塑粉塵,固化過程產生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淬火、回火工段廢氣經管道收集后引入一套靜電式油霧凈化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處理后廢氣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DA018)排放;淬火爐、回火爐、正火爐天然氣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裝置處理后由一根15m排氣筒(DA018)排放;噴鋅房密閉,廢氣經負壓管道收集后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排氣筒排放(DA019);拋丸機工作時為密閉狀態,拋丸機自帶吸風裝置和濾筒除塵器,拋丸粉塵經設備自帶的產生的吸風裝置和濾筒除塵器處理后,通過一根15m排氣簡(DA020)排放;噴塑室密閉,粉塵經管道收集后經大旋風+濾筒回收系統處置后經1根15m排氣筒排放(DA020);固化室密閉,廢氣經負壓管道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根15m排氣筒排放(DA021)。項目廢氣采取措施后,顆粒物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同時滿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涉PM績效引領性指標要求;非甲烷總烴能夠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 號)、《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涉VOCs績效引領性指標要求;天然氣燃燒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夠滿足《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066-2020),同時滿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氣通用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涉爐窯A級要求。 二、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無新增生活污水;項目生產過程冷卻水循環利用,不外排。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在采取評價提出的降噪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預測值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棄物處置措施 新建一座10m2一般固廢暫存間,邊角料、切割廢屑、廢鋅粉、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廢鋼丸、廢包裝材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廢暫存間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除塵器收集粉塵在一般固廢暫存間暫存后外售綜合利用;一般固廢暫存間按要求進行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措施。依托廠區1座20m2危險廢物暫存間,危險廢物采用密閉容器分類收集后交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危廢暫存間已按要求設“六防”: 防風、防雨、防曬、防滲、防漏、防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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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有限責任公司年產600萬支頂錘式鑿巖釬頭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最終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