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擬對“會昌氟鹽新材料產業基地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排污口擴大設置論證技術服務進行詢價采購,現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詢價。
一、項目名稱
江西會昌氟鹽新材料產業基地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排污口擴大設置論證技術服務。
二、項目概況及服務范圍
(一)項目概況
江西會昌氟鹽新材料產業基地(原名會昌縣九二工業基地)在東北方向建設污水處理廠,工業廢水經所在企業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起進入污水處理廠,原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B標準排放,后于2023年提標改造后提升至一級A標準,經排污尾管排入湘水干江坡處,湘江國家濕地公園范圍內。污水處理廠一期建設處理能力為5000t/d,近期準備提標改造,將處理能力提升為2萬t/d。
鑒于園區污水處理廠擴建后,入河排污口規模發生改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在江河湖庫新設、改設或者擴大入河排污口,需向有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設置申請。同時,由于本項目污水排放責任主體為化工行業,應對該入河排污口擴大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論證,提交《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等技術材料。另外,考慮排污口位于湘江國家濕地公園范圍內,擴大排污對濕地公園的影響也是本次排污口擴大設置需要研究的重點,需進行國家重要濕地的生態影響評估工作,以支撐地方生態環境部門進行后續管理。
(二)報價說明:本工程采用總價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水樣檢測費、專家評審費、編制費、勘測費、資料及稅金等一切費用。
(三)服務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次入河排污口論證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建設項目所在區域及流域基本情況分析;
2.項目概況及污染物濃度、總量等情況分析;
3.入河排污口設置地點、排放方式;
4.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管理要求和取、排水情況分析;
5.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納污能力分析;
6.入河排污口設置對水功能區(水域)水質、水生態和第三者權益的影響分析;
7.污水處理效果及風險防控分析;
8.入河排污口設置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9.論證結論:根據《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等文件要求,本次排污口擴建對國家濕地公園生態影響評估專題篇章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收集、分析排污口建設項目與濕地公園保護目標以及生態環境相關規劃、政策和生態現狀基礎資料等,開展現場踏勘;
(2)通過工程分析、篩選評價因子進行生態影響識別,確定重點生態保護目標,確定本次工作評價等級、評價范圍;
(3)根據評價等級相應要求開展濕地公園及鄰近水域陸生、水生生態現狀調查和評價;
(4)根據排污口建設項目特點、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以及生態系統功能等選擇評價預測指標,開展濕地公園生態影響預測分析;
(5)分析排污口擴大方案的科學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預防或減緩對濕地公園的不利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制定相應的環境管理和生態監測計劃。
(四)服務期限:2025年7月8日-2025年12月8日。
(五)服務地點:江西省贛州市會昌縣。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營業執照/法人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與本項目規定的服務內容相關或提供相似業績證明材料。
(三)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四、報價資料的報送
(一)報價材料應提供以下材料:報價表函(蓋單位公章)、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遞交方式:現場遞交或郵寄遞交。
(二)報送地址:會昌縣商會大廈******集團工程部)。
(三)報價截止時間:2025年6月27日17時00分(在規定時間內未送達報價資料視為自動放棄)。
五、聯系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吳建華
電?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