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農業農村部和省委省政府、省紀委監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紀委監委關于持續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持續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在2024年工作基礎上,進一步鞏固拓展專項整治成效,規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運行。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現就征集專項整治問題線索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5年4月—12月底。
二、征集范圍
(一)持續整治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問題。一是重點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體資金等行為,整治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等問題。二是重點排查執行民主議事決策程序不到位的問題,整治財務信息不公開、未及時公開、選擇性公開,重大經濟事項未履行民主議事決策程序或履行程序不規范等問題。
(二)持續整治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問題。重點整治合同簽訂前未經民主決策,未經鄉鎮報審、備案,合同標的物不清晰、不準確,簽訂主體錯誤,合同履約不到位,合同登記歸檔不及時、不規范,合同未及時上傳“甘肅省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及鄉鎮審核把關不到位等問題。
(三)持續整治農村集體債權債務問題。一是排查整治長期拖欠、惡意拖欠村集體租金及入股分紅款等問題。二是排查整治舉債興辦公益事業、以虛假債務核銷不合理開支、長期掛賬不還、個人債務轉嫁給村集體等行為,重點整治因吃喝招待、請客送禮、濫發補助、人情往來等非生產性開支形成的債務。三是排查整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債權債務未依法依規核銷,長期掛賬等問題。
(四)持續整治農村集體工程項目管理問題。重點排查工程項目采購或招投標不規范行為,整治不履行民主決策程序和招投標程序、虛假招投標、暗箱操作、圍標串標、操縱交易等行為。嚴肅查處利用工程項目套取資金、優親厚友、收受賄賂等行為。
(五)持續整治社會關注焦點問題。重點排查整治幫扶項目資產移交管理并發揮效益情況,重點是移交主體錯誤、移交不徹底、移交的資產無收益、閑置、隨意處置等。整治村辦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管理不善、運行不良、效益低下,村集體投資第三方經營主體無收益等問題。
(六)其他事項。涉及群眾利益和群眾普遍關心、反映強烈的其他事項。
三、舉報要求
(一)舉報人要對提供線索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實誣陷他人。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舉報材料盡量詳細,如提供涉嫌農村“三資”監管和工程項目建設違規違紀行為的事件經過、合同檔案、交易記錄等相關證明資料。
(三)對提供線索的舉報人,受理機關將對舉報人身份信息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
四、舉報方式
通過舉報電話、郵件和來訪等方式征集線索。線索一經查實,我們將立即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對發現的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將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舉報電話:******
舉報郵箱:******
******辦公室
特此公告。
******農村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