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意見》(環辦土壤2019]4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對國網福建寧德古田縣供電公司生產綜合用房項目開展土壤環境調査評價工作,通過專家組復核,現將國網福建寧德古田縣供電公司生產綜合用房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街道吉兆村,地塊四至范圍:東至吉兆村林地、南至吉兆村林地、西至古田大道、北至吉兆村林地;調查地塊紅線內占地9998.0平方米。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8.740958°,北緯26.565783°
地塊土地利用歷史現狀:農用地。
地塊未來規劃用途: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項目地塊規劃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即調查地塊屬于第二類用地。
二、調查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本地塊用途由農用地變更為文化活動用地,應進行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三、調查結果
調査地塊內表層土壤的所有檢測數據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限值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市地方標準)第二類用地篩選限值?;究梢耘卸ㄕ{査區域土壤未受到污染,地塊土壤狀況良好,不屬于污染地塊。綜上所述,本項目調査區域現狀和歷史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
?本地塊歷史上不涉及工礦用途、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周邊無明顯的污染源對其產生影響;未使用污水灌溉,未曾開展過污泥堆肥活動,歷史上也未曾涉及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等;本地塊及周邊區域當前和歷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屬于污染地塊,地塊符合規劃用途,本地塊國網福建寧德古田縣供電公司生產綜合用房項目第一階段土壊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開展二階段土污染狀況調查。地塊可作為第二類用地使用。
四、委托單位及聯系方式
******有限公司古田縣供電公司
五、調查單位及聯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聯系人:何工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