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水處理藥劑生產及危廢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的嚴肅性、公正性及公眾知情權,現將該項目環評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30日~7月4日,五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宣城市生態環境局環評與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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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水處理藥劑生產及危廢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地點:寧國市港口化工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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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新建生產廠房、原料倉庫及辦公樓等配套建筑,總占地面積共45602平方米,購置及建設暫存罐、反應釜、壓濾機、冷卻裝置等各類生產及輔助設施,年綜合利用廢硫酸5萬噸、含銅廢物3.8萬噸、含氟廢酸3.5萬噸、廢鹽酸2.5萬噸、廢醋酸1.5萬噸、廢堿1萬噸、含鋁污泥0.8萬噸及含鐵污泥0.5萬噸共計18.6萬噸;年產三氯化鐵3.5萬噸、聚合硫酸鐵3.5萬噸、乙酸鈉2.5萬噸、海綿銅0.35萬噸、氯化亞鐵2.5萬噸、氟硅酸3.5萬噸、氟硅酸鈉0.08萬噸、氟硅酸鉀0.09萬噸、硫酸鋁5萬噸、除氟劑1萬噸、聚合硫酸鋁鐵1.5萬噸共計23.52萬噸,其中3.43萬噸用于廠內生產,作為產品外售不超過20.09萬噸;年處理廢酸2萬噸;年生產各類水處理藥劑17萬噸;年銷售分裝、復配、儲存的各類化學品106714噸。
主要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廢水:廠內含氟廢氣噴淋廢水經兩級沉淀預處理后與經真空蒸發降溫后的物化中和廢水、其他不含氟的廢氣噴淋吸收廢水和實驗室廢水以及廠區內收集的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一并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及修改單中表1間接排放標準及化工園區專用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進入化工專用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入開發區污水管網。
廢氣:三氯化鐵、聚合硫酸鐵生產線廢氣經硫酸亞鐵吸收+尿素吸收+三級堿洗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海綿銅生產線廢氣經三級堿吸收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乙酸鈉生產線廢氣經二級堿洗+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氟硅酸、氟硅酸鈉、氟硅酸鉀生產線廢氣經三級堿洗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硫酸鋁生產線投料、反應廢氣經水吸收+二級堿吸收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硫酸鋁生產線破碎廢氣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工業級聚合氯化鋁、飲水級聚合氯化鋁、氯化鈣生產線廢氣經一級水洗+三級堿洗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復合碳源生產線廢氣經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硫酸鎂投料、反應廢氣經一級水洗+二級堿洗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硫酸鎂烘干、冷卻廢氣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化學品稀釋分裝廢氣經一級水洗+二級堿洗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危廢倉庫、污水處理站廢氣分別經一級堿洗+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鍋爐廢氣經低氮燃燒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項目廢氣排放執行《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4特別排放限值,其中非甲烷總烴執行《固定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 第3部分:有機化學品制造工業》(DB344812.3-2024)排放限值要求,燃氣鍋爐廢氣排放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特別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執行《安徽省大氣辦關于印發安徽省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規定的50mg/m3要求);廢氣無組織排放執行相應濃度限值要求。
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維護,按《報告書》要求采取減振、消聲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排放限值。
固廢:對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實施分類收集貯存,規范利用處置,做到“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項目應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建設危廢庫并在危廢庫內嚴格分區儲存進廠危廢及廠內危廢,項目產生的壓濾渣、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環境風險:按《報告書》要求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建設800m3事故應急池及7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儲罐區按要求設置圍堰。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配備相應的應急設施和物資,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風險防控工作納入項目建設“三同時”管理。
有關部門意見:寧國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備案等。
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書面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