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二項問題整改,擬申請驗收銷號。按照《黑龍江省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試行)》規定,現對該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向社會公示:
一、整改任務:市林業和草原局督導不力,林長制推行不到位,鎮村級林長作用發揮不好,毀林種參整改成效不穩固,對省級反饋“綠盾2023”自然保護地問題整改力度不夠。
二、整改目標:
加強林長制督導,強化鎮村級林長責任落實;鞏固毀林種參整改地塊成果,確保造林成活率達到85%以上。
三、整改措施:
嚴格執行《綏芬河市林長巡查工作制度》,發揮好各級特別是鎮村級林長作用,鄉鎮級林長、副林長每季度巡林1次,村級林長、副林長每月至少巡查1次,按要求填報巡查記錄表,按季度報送牡丹江市林長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督導市鎮村三級林長落實森******辦公室印發林長令、方案、辦法、工作要點督導鎮村開展林長制工作。印發國土綠化、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管理、森林草原災害防控、林長制運行、集******辦公室制作《市鎮村三級林長工作手冊》,明確各級林************辦公室關于調整鎮級、村級林長制組織機構的通知》文件。
(二)我市只有1塊毀林種參地塊,位于綏芬河林場43林班348、351小班國有林地內,已完成了案件查處、林地回收和追責問責“三到位”,該地塊已經過上級部門多輪核查,未出現反彈,已完成整改工作任務。
五、公示時間: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9日
******辦公室
七、受理電話:******
八、受理地址:綏芬河市長江路53號
******辦公室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綏芬河市林業和草原局(蓋章)
2025年6月5日?????
來源:綏芬河市林業和草原局
撰稿:田思聰
校對:鄭茂
一審:敖政榮
二審:王光磊
三審:賀樹民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