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完成后,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批前,應向社會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現將建設《海安市濱海新區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儲能電站項目配套送出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公示(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項目建設有異議、疑問或建議的公眾可以聯系建設單位、環評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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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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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安市濱海新區10萬千瓦20萬千瓦時儲能電站送出工程環評報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