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省市統一部署,結合我局工作職能,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太原市萬柏林區應急管理領域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線索征集范圍
(一)亂收費問題。違規設立收費項目,公示項目收費不規范,提高收費標準;變相強制行政相對人接受有償服務、指定購買;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地方已出臺的惠企收費政策等情形。
(二)亂罰款問題。超出法定權限或范圍進行罰款;未規范執行裁量權基準,隨意進行大額頂格處罰;重復處罰;罰沒收入異常增長;過度罰款,不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減輕處罰、免于處罰,類案不同罰、過罰不相當、畸輕畸重等情形。
(三)亂檢查問題。實施檢查主體不適格;超越法定職責開展檢查;行政檢查事項未經公布;執法擾企,多頭檢查、多層檢查、重復檢查,對同一主體檢查明顯超過合理頻次;隨意檢查,檢查程序不合法,檢查“走過場”,運動式檢查等情形。
(四)亂查封問題。濫用行政強制措施,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涉案財產等情形。
(五)違規異地執法問題。超越法定管轄范圍,對非本轄區的行政相對人進行執法活動;利用行政執法手段插手異地的經濟糾紛;未履行協作程序或超越協作權限在異地開展執法等情形。
(六)趨利性執法問題。下達或變相下達行政罰沒款、執法數量考核指標;為增加行政罰沒收入脫離實際監管隨意設置電子技術監控設備;將行政罰沒收入與本單位業務經費、福利待遇掛鉤;違規預收、私自截留罰沒款,違反“罰繳分離”規定等情形。
(七)其他問題。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財物;指定購買商品服務、接受有償服務;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以權謀私、權力尋租的問題等情形。
二、征集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管理局政策法規股。
2、來電舉報:0351-******、0351-******(工作時段)。
3、舉報郵箱:******
四、其他說明
1、已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等部門受理,或已進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程序,或已作出復議決定或生效裁判的,不予受理。
2、提倡實名反映問題線索,舉報線索時請提供舉報人的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及時溝通。受理部門將對反映人和反映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3、反映人應客觀、準確、如實反映問題線索,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借機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特此公告。
******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主任編輯:
一、線索征集范圍
(一)亂收費問題。違規設立收費項目,公示項目收費不規范,提高收費標準;變相強制行政相對人接受有償服務、指定購買;不按要求執行國家和地方已出臺的惠企收費政策等情形。
(二)亂罰款問題。超出法定權限或范圍進行罰款;未規范執行裁量權基準,隨意進行大額頂格處罰;重復處罰;罰沒收入異常增長;過度罰款,不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減輕處罰、免于處罰,類案不同罰、過罰不相當、畸輕畸重等情形。
(三)亂檢查問題。實施檢查主體不適格;超越法定職責開展檢查;行政檢查事項未經公布;執法擾企,多頭檢查、多層檢查、重復檢查,對同一主體檢查明顯超過合理頻次;隨意檢查,檢查程序不合法,檢查“走過場”,運動式檢查等情形。
(四)亂查封問題。濫用行政強制措施,超權限、超范圍、超額度、超時限查封涉案財產等情形。
(五)違規異地執法問題。超越法定管轄范圍,對非本轄區的行政相對人進行執法活動;利用行政執法手段插手異地的經濟糾紛;未履行協作程序或超越協作權限在異地開展執法等情形。
(六)趨利性執法問題。下達或變相下達行政罰沒款、執法數量考核指標;為增加行政罰沒收入脫離實際監管隨意設置電子技術監控設備;將行政罰沒收入與本單位業務經費、福利待遇掛鉤;違規預收、私自截留罰沒款,違反“罰繳分離”規定等情形。
(七)其他問題。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財物;指定購買商品服務、接受有償服務;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以權謀私、權力尋租的問題等情形。
二、征集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管理局政策法規股。
2、來電舉報:0351-******、0351-******(工作時段)。
3、舉報郵箱:******
四、其他說明
1、已由紀檢監察機關、信訪等部門受理,或已進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程序,或已作出復議決定或生效裁判的,不予受理。
2、提倡實名反映問題線索,舉報線索時請提供舉報人的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及時溝通。受理部門將對反映人和反映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3、反映人應客觀、準確、如實反映問題線索,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對借機誣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特此公告。
******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主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