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行業科技創新,提升施工質量安全水平和施工效率,引導企業總結推廣先進適用施工方法,根據《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管理辦法》(閩建科〔2024〕3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實施細則》(閩建科〔2024〕54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將2025年度我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根據《管理辦法》第六條至第九條規定,在本省注冊登記,具有建筑業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或者參評工法的實踐工程項目在本省的省外企業均可自愿申報省級工法,申報工法選題應符合《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含住建、城管、市政園林等)作為省級工法推薦單位,本省企業按企業工商注冊地屬地管理原則,省外企業按工法研發應用工程屬地原則,于2025年8月18日前向推薦單位提交申報材料,材料應符合《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
(二)推薦與審核。推薦單位需對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把關,并于2025年8月29日前將以下材料報送至福建省建筑工程技術中心:
1.省級工法申報表(附件1);
2.省級工法文本(附件2);
3.省級工法申報匯總表(附件3);
4.其他申報材料。
上述材料1-3需提交word版及蓋章掃描件、加蓋公章紙質材料一式一份,材料4僅提供電子版材料。所有電子申報材料按“省級工法申報+工法名稱”命名(1個工法對應1個文件),打包發送至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0591-87828517、0591-87520820
電子郵箱:fjtszx@21cn.com
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省住建廳金山辦公區10樓
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表
2.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文本
3.年度福建省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匯總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