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質〔2024〕133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住房和建設局,有關檢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質量和標準化大會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令第57號)相關要求,持續整頓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全省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監管系統”)作用,強化信息化監管手段運用,促進檢測行業發展,保障工程質量,現將2024年一季度監管系統檢測數據情況進行通報,并就進一步加強質量檢測信息化監管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一季度檢測監管系統數據統計情況
(一)總體情況
截至3月底,監管系統中登記注冊質量檢測企業共321家(其中:總站機構245家,分站機構76家),累計上傳數據6.8萬余條(其中:鋼筋接頭1.3萬余條,鋼筋原材1.4萬余條,砼抗壓強度4.1萬余條)。從機構分布看,蘭州(72家)、慶陽(24家)、酒泉(21家)總站機構較多,蘭州新區(21家)、蘭州(12家)設立的分站機構較多,張掖沒有分站機構。從數據上傳數量情況看,數據上傳總量前3的地區分別為隴南、蘭州、天水,上傳數據量占總量的52.1%。今年一季度有106家檢測機構還未在系統中上傳檢測數據(涉及74家總站機構、32家分站機構)。
(二)數據統計情況
1、數據質量情況。已上傳的6.8萬余條數據中,有12條無效數據(其中:鋼筋接頭1條,砼抗壓強度11條)、17條未采集數據(其中:鋼筋接頭11條,鋼筋原材5條,砼抗壓強度1條)、520條二次采集數據(其中:鋼筋接頭135條,鋼筋原材203條,砼抗壓強度182條),二次采集數據占上傳數據總量的7.6‰。從數量上看,蘭州(94條)、隴南(87條)、天水(66條)、慶陽(51條)二次采集數據較多,從二次采集數據同本地區上傳數據總量占比來看,甘南(29.7‰)、臨夏(19.1‰)、慶陽(14.3‰)、平涼(11.9‰)二次采集數據占比較高。
2、不合格數據處理情況。監管系統已產生的50條不合格數據中,已處理7條(其中:金昌4條、武威2條、隴南1條)、正在處理1條(金昌)、未處理42條,不合格數據處理率金昌100%、武威66.7%、隴南16.7%,其余地區均為0(甘南、臨夏、天水、張掖沒有不合格數據不涉及)。
(三)存在問題分析
總體來看,受房地產投資低迷和基建投資增速放緩影響,全省各檢測機構承攬任務數量整體偏少,和去年同期數據比較,上傳數據總量同比下降38%。一季度全省有接近三分之一的檢測機構尚未開展業務,檢測市場持續低迷。受此影響,因業務量不足導致同行之間無序競爭、違規承攬任務等風險大大增加,檢測行業的公平公正性不斷受到影響,出具虛假報告的情況屢禁不止。
1、屬地主管部門監管力度仍然不夠。部分住建部門對本地區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管手段和方法不多,執法力度不嚴,對監管系統的日常應用不夠,不善于運用數據分析、信息化手段開展監管工作。部分地區對轄區內的檢測機構分支機構疏于監管,導致一些分支機構處于失管狀態。
2、部分檢測機構未在監管系統中登記注冊。通過監管系統登記注冊信息與現有資質信息比對后發現,有9家企業根據核準的資質范圍,應在監管系統中進行登記注冊并上傳相關檢測數據,但均未在監管系統中登記注冊。
3、不按規定開展檢測活動的情況較為突出。在監管系統中隨機抽查時發現,個別企業存在隨意修改報告內容,尤其是隨意修改報告日期的情況較為突出,導致出現報告日期早于試驗日期的情況。個別檢測機構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收樣登記管理混亂、報告編號重復,混凝土試塊對應的委托單編號出現在鋼筋原材檢測報告中,編號相同的檢測報告出現在不同的工程中或對應不同的試驗對象。個別企業數據上傳不及時,數據上傳日期滯后試驗日期較多,甚至還存在通過技術手段躲避數據上傳的情況。
4、部分檢測人員業務水平和實操能力不能滿足工作要求。監管系統中出現的大量二次采集數據表明部分檢測人員對現行規范標準不熟悉、對儀器設備操作不熟練,檢測過程中不按流程操作或出現操作錯誤,導致數據采集不成功需要二次采集。
5、不合格數據處理不及時。一季度監管系統中未處理不合格數據較多,說明相關企業對不合格數據處理工作不重視,未及時將相關信息報質量監督機構或屬地住建部門,主管部門也未及時對系統中存在的不合格數據督促檢測機構處理。其中,景泰縣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甘肅新??平z測有限公司未處理不合格數據較多。
以上相關數據及涉及企業信息詳見附件1、2。
二、充分應用信息化手段,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力度
(一)提升企業業務能力
各檢測機構及所屬分支機構(分站)要進一步做好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設和能力提升工作。一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檢測業務,規范內部管理及檢測程序,強化關鍵崗位人員的理論知識及操作技能的培訓,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令57號)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建質規〔2023〕1號)等行業法規標準培訓學習工作,改進管理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做好新舊資質過渡、重新核定準備工作。二是逐步建立覆蓋所有檢測項目和檢測流程的網絡信息系統,將檢測人員和設備納入系統統一管理,除實現鋼筋原材、接頭和混凝土試塊等力學性能的試驗數據自動采集和實時上傳,還要將其他試驗數據、檢測報告形成電子檔案留存,定期對檢測數據進行分析,查找發現問題漏洞。三是鼓勵各檢測機構在收樣、試驗場所安裝覆蓋檢測項目和檢測全過程的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相關視頻信息作為試驗數據、檢測報告電子檔案附件內容留存。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各級住建部門要進一步提高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質量檢測監管工作的認識和水平。一是充分利用監管平臺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對轄區質量檢測機構上傳數據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上傳的數據、報告進行隨機抽查,對項目登記信息的時效性進行核驗,對異常數據及時進行核查,督促參建各方落實主體責任,嚴肅查處檢測數據弄虛作假、不合格數據處理不及時等行為。二是做好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動態監管,建立本地區質量檢測機構動態管理臺賬,強化對外地檢測機構或檢測分支機構的監管,加大對檢測場所環境條件和檢測儀器設備核查工作,不滿足要求的,要立即進行停業整頓,在復核通過前不得開展檢測業務。
(三)嚴格問題整改落實
市州住建部門要督促指導縣區住建部門及市縣質量監督機構,切實做好監管系統中發現相關問題的整改。一是對未上傳檢測數據、登記注冊信息異常的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業務開展情況核查,嚴查不按規定上傳數據或超越資質承攬業務的情況。二是對二次采集數據較多的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重點監管,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并對相關機構檢測人員業務能力、定期培訓制度落實情況和檢測報告涉及的工程項目進行現場核查。三是對相關不合格數據要立即進行追溯處理,核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要限期督促整改,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相關問題核查處理情況請于2024年5月30日前書面報告省住建廳。
三、持續開展監督執法檢查,整治質量檢測市場
(一)做好自查自糾
各級住建部門要督促指導轄區內檢測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并對照本次通報的相關問題,舉一反三立即開展企業管理、檢測行為等方面自查自糾工作,建立問題整改臺賬,自查情況要形成自查記錄備查。
(二)組織專項檢查
市州住建部門要在轄區檢測機構完成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縣區住建部門開展一輪全覆蓋監督檢查工作,并按照《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要求,運用“雙隨機、一公開”重點督查、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專項檢查、動態抽查等方式,對縣區住建部門監督檢查工作以及質量檢測機構自查自糾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及時公開曝光,問題涉及對資質進行處理的請及時報送省住建廳,進一步督促建設單位嚴格落實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項目建設質量管理責任,全面落實建設單位委托工程質量檢測制度,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嚴格執行見證取樣制度。
(三)開展督導抽查
省住建廳將隨機對各級住建部門檢查開展情況及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監管系統抽查發現問題較多、不合格數據處理緩慢的檢測機構及涉及的工程項目進行重點督查。定期對相關企業違規檢測行為典型案例進行通報。2024年第一批違規檢測行為案例通報情況見附件3,請各地對照通報情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加大對相關單位的日常監管力度。
請各市州住建部門指定1名工作聯系人并于2024年5月10日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報省住建廳。2024年度檢查工作開展情況請于2024年11月1日前報省住建廳。鼓勵各地住建部門及時向省住建廳反饋優化或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按照《省治理強省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質量強省建設新聞宣傳工作的通知》(附件4)的相關要求,提供工作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和亮點成效。
聯系人:王國鈺
聯系電話:0931-8929723(兼傳真)
電子郵箱:gsjstzac@163.com
附件:1.各市州數據上傳及不合格記錄處理情況匯總表
2.檢測數據上傳異常企業情況匯總表
3.部分企業違規檢測行為案例(2024年第一批)
4.省治理強省建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
做好質量強省建設新聞宣傳工作的通知》(甘質
強組辦明電〔2024〕3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