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省級有關單位:
在2023年度全省建設工程專業正高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不含杭州、寧波全部專業及紹興建筑施工專業)職稱評審過程中,經調查核實,姜菁華、施長青、劉開鋒和李峰等4人申報材料造假,存在偽造工程業績或相關證書、提交在假冒期刊上發表的論文等弄虛作假行為。
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人?!?006〕351號)第二十三條、《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中第二十一條、省建設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23〕163號)第六條第(六)款等規定,對上述4人,將其弄虛作假行為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 年。
各級主管部門、省級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強化審核管理,對職稱申報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申報單位要切實履行審核職責,嚴格把關、加強審核指導,堅決遏制弄虛作假行為。廣大專業技術人員要引以為戒,嚴守職業操守,合法合規申報職稱,共同維護好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人才評價環境。
附件:姜菁華等4人情況一覽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姜菁華等4人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姓名 | 身份證號 | 工作單位 | 存在的弄虛作假行為 | 申報類別 |
1 | 姜菁華 | 3305**********021x | 德清縣恒達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 偽造工程業績 | 高級 工程師 |
2 | 施長青 | 3209**********6713 | 溫州晨鑫建筑有限公司 | 偽造高級工程師證書 | 高級 工程師 |
3 | 劉開鋒 | 3325**********0219 | 麗水市城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在假冒期刊《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上發表的論文 | 高級 工程師 |
4 | 李 峰 | 3325**********5116 | 浙江正脈建設有限公司 | 提交在假冒期刊《建筑學研究前沿(中文版)》上發表的論文 | 高級 工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