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醫保局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對接及信息維護工作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0〕67號)等工作要求,按照市醫保局工作部署,結合我市醫保經辦管理實際,我們完成了中藥飲片帶量采購后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依據信息采集、企業確認、信息公示等情況,將有在津銷售意愿且符合對接條件的藥品新增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詳見附件)。
二、執行時間
本期信息維護生效日期為2024年11月15日,屆時中心端同步進行升級。
三、工作要求
(一)各經辦機構按照《市醫保局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對接及信息維護工作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0〕67號)職責分工,做好相關經辦工作。
(二)各定點醫藥機構應做好新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藥品的信息對接工作。
(三)本批次對接的中藥飲片的醫保支付標準均以克(g)為支付單位。各定點醫藥機構應按照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支付標準及支付限定。嚴格按照醫保目錄編碼申報上傳相關藥品,不得套用其他項目編碼上傳。
(四)各定點醫藥機構要加強培訓宣傳,引導醫師、藥師結合臨床工作保障參?;颊哂盟幮枨?,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并做好咨詢解釋。
(五)各定點醫藥機構及有關單位按照相關藥品支付范圍、執行時間等,做好采購使用、費用申報及審核支付有關工作。
(六)請相關單位做好對應藥品的供應保障銜接工作。各相關企業應做好藥品供應保障,維護價格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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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市醫保支付范圍信息維護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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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醫保結算中心???????? 市醫保中心? ???????市藥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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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12日
相關附件: 附件:天津市醫保支付范圍信息維護明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