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汽車配套設施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30日(5個工作日)。
電話:******
地址:廣漢市雒城街道成都路西一段1號廣漢市政務中心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擬批準的一般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一、項目名稱:汽車配套設施生產項目
建設地點:廣漢市陽江路16號(南山產業園28棟)
建設單位:******有限公司
環評機構:******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該項目為新建項目,擬在廣漢市陽江路16號(南山產業園28棟)******有限公司標準廠房進行建設,用地面積4200平方米。項目內容及規模為:依托生產車間及相關公輔設施,購置復合機、成品機、繡花機、注塑機、振動刀裁床、縫紉機等生產設備,布設汽車腳墊生產線,建成后形成年產汽車腳墊卷材300萬米、汽車腳墊成品(皮革類)1萬套、汽車腳墊成品(TPE類)1萬套的生產能力。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3萬元。
報告表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在現有已建成廠房內進行設備安裝,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僅包括生產線安裝、設備調試等過程,施工量較小,施工期影響相對較小,將采取有效措施減輕或消除施工期廢水、廢渣、噪聲、揚塵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落實復合機、成品機的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確保復合有機廢氣、二次復合有機廢氣經收集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達標排放;落實燃燒機的低氮燃燒裝置,確保天然氣燃燒廢氣經收集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達標排放;落實注塑機的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確保注塑有機廢氣經收集處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氣筒達標排放;確保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專用煙道引至食堂樓頂排放;確保少量油墨印字廢氣、臭氣、異味無組織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不產生影響。
2)廢水:本項目膠輥清洗廢水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與冷卻降溫廢水、生活污水一起經廠區已建預處理池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由廣漢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311-2016)中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標準后外排。
3)噪聲:合理布局生產車間產噪設施,對高噪作業點和高噪設備配套有效的隔音、降噪及減振設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廢: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包裝垃圾、廢邊角料、不合格產品交由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廢模具交由供應商回收;餐廚垃圾交有處理能力的單位進行處理;廢含油手套、抹布、廢潤滑油桶、廢膠水桶、廢油墨桶、廢活性炭屬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在危廢暫存間,定期委托有危廢處置資質的第三方單位進行轉運、處置。
5)地下水:對車間涉及液體原材料(膠水、油墨等)使用的堆放區及生產加工區、危廢暫存間進行重點防滲處理,對車間內除重點防滲的其他區域進行一般防滲處理,對辦公區進行簡單防滲處理。
3.風險防范措施
項目在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后,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