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SXJK-2024-075
二、項目名稱:夏殿綜合改造成本核算采購項目
三、采購結果
合同包1(工程審核):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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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區高新路25號 | 綜合評分法 | 否 | 898,000.00元 | 85.12 |
合同包2(財務審計):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評審方法 | 是否價格扣除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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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 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7號8層B層01 | 綜合評分法 | 否 | 820,000.00元 | 84.36 |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合同包1(工程審核):
******有限公司)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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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造價鑒定服務 | 工程造價咨詢 | 對夏殿綜合改造進行成本核算,第一包為工程造價審核 | 1、我單位報價不超過標的金額 2、我單位完全了解項目基本情況及主體情況:西安市航天基地夏殿村城改項目東臨神舟大道、西臨神舟三路、南臨航天大道、北臨航天北路。夏殿村城中村改造項目現狀由安置部分和開發部分組成,其中, DK-2為安置部分******辦公室************有限公司2022年******服務中心完成村民回遷工作。 ******委員會安置項目相關文件,對本項目進行建安成本審核,并出具真實、有效的成本審核報告及成果文件,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工程量的審核 依據有效的設計文件核對結算工程量;審核工程量計算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條款約定的計算原則或招標文件規定的計算原則;審核有關工程內容是否有重復計算。 2)單價的審核 審核項目單價是否與定額子目相符或符合招標文件單價計算規定;審核項目單價中的人、材、機分析,單價是否與定額或招標文件規定的單價相符,總價是否正確;審核補充項目單價或定額換用的項目單價是否有有效依據;審核項目單價取費標準是否依據合同規定及當地有關規定,費率是否合理。 3)材料、設備價的審核 審核材料、設備價是否符合合同條款規定;審核各項有效材料、設備批復價格中的材料、設備的型號、類別、等級是否與實際施工使用的材料是否相符;審核各種材料、設備價批復文件中涉及的材料、設備數量是否與實際應用或設計圖紙數量相符合。 4)變更、簽證等其他工程費用的審核 審核變更、簽證等其他工程費用的發生是否符合合同條款規定;審核變更、簽證等其他工程費用審批過程的合規合理性;審核變更、簽證等其他工程費用的工程量是否計算有誤、價格是否合理、各項費率取費內容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5)審核報告 按照規范程序開展審核工作,編制審核工作底稿,出具審核報告。 4、我單位完全響應項目工作要求:(1)成交供應商需與招標人簽訂造價咨詢服務合同。 (2)成交供應商項目組成員應嚴格按照其在招標文件中承諾的實施方案進行審核。 (3)在審核過程中要認真細致地對相關數據及資料進行審查、核對,并按照實際工作情況梳理相關問題后向招標人及時進行匯報。 (4)成交供應商在審核過程中終止受聘或審核項目完成后,要將審核過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紙質和電子介質資料及時歸檔,不得將審核工作的相關資料或結果用于與受托事項無關的方面。 (5)成交供應商在工作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招標人將取消與成交供應商約定,并上報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a.成交供應商審核工作效率低,審核工作不規范,未按約定的時間完成審計項目,或其他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實施審核工作或提供審核報告的; b.成交供應商派出的所有項目組人員不服從招標人的監督管理,不能認真履職,撰寫的審核報告質量不合格且不配合修改的; c.成交供應商派出的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 d.成交供應商有弄虛作假、串通作弊、泄漏秘密等重大違法行為的。 5、我單位完全響應項目服務標準:按照招標人及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 合同簽訂后120天內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審核報告 | 按照招標人及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 898,000.00 |
合同包2(財務審計):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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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審計服務 | 財務審計 | 本項目磋商文件所述的所有服務范圍 | (1)成交供應商需與招標人簽訂審計業務協議書。 (2)在審計工作期間,成交供應商審計項目負責人實施安排現場管理、業務指導與監督,以及對其審計工作質量和履行協議情況的評定。 (3)成交供應商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其在招標文件中承諾的實施方案進行審計。 (4)在審計過程中要認真細致地對相關數據及資料進行審查、核對,并按照實際工作情況梳理相關問題后向招標人及時進行匯報。 (5)成交供應商不得將審計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招標人提供的資料外泄。若中標人與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存在不利于客觀公正開展審計工作的關系,成交供應商應當主動向招標人提出回避。 (6)成交供應商在審計過程中終止受聘或審計項目完成后,要將實施審計過程中收集和形成的全部紙質和電子介質資料及時歸檔,不得將參與審計工作的相關審計資料或結果用于與受托審計事項無關的方面。 (7)成交供應商在審計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招標人將取消與成交供應商約定,并上報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a.成交供應商審計工作效率低,審計工作不規范、審計結論避重就輕,未按約定的時間完成審計項目,未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實施審計或提供審計報告的; b.成交供應商派出的所有審計人員不服從招標人的監督管理,不能認真履職,撰寫的審計報告質量不合格且不配合修改的; c.成交供應商派出的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 d.成交供應商有弄虛作假、串通作弊、泄漏秘密等重大違法行為的。 (8)嚴格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組織開展審計工作,加強現場管理,實行全過程審計質量控制,嚴格審計程序,防范審計風險。嚴格遵守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八不準”工作紀律,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督。 | 合同簽訂后180天內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審計報告。 | 按照招標人及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執行。 | 820,000.00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王俊華、劉艷麗、汪澤林(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
采購代理服務費的金額以中標金額為基數參照原《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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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號 | 合同包名稱 | 代理服務費金額(萬元) | 收取對象 |
1 | 工程審核 | 1.347 | 中標(成交)供應商 |
2 | 財務審計 | 1.23 | 中標(成交)供應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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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服務中心
地址:航天中路東段398號寰宇大廈西側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區逸翠園i都會4號樓一單元1024室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工、張工
電話:******/******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相關附件:
夏殿綜合改造成本核算采購項目報價明細附件.pdf 夏殿綜合改造成本核算采購項目(******1)-文件集.zip 中小企業聲明函-造價.pdf 中小企業聲明函-財務.pdf ******有限公司).pdf ******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