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對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寬改造工程(隧道專業)西側隧道結構受力復核計算勞務協作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提交密封的投標文件。
1、項目編號:2025-咨詢G2-012。
2、預算金額、最高限價:詳見《采購標的一覽表》。
3、招標內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標的一覽表》及招標文件第三章。
4、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服務、貨物的投標人,須提供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人為企業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提供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社會團體的,提供有效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投標人為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投標人為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的,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他投標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復印件。
(2)投標人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①財務狀況報告:提供上一年度(******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應附上其開戶(基本存款賬戶)許可證復印件或開戶證明文件。投標人若按照規定提供資格承諾函的(詳見招標文件相關附件),無需再提交本項證明材料。
②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稅的相應證明文件。投標人若按照規定提供資格承諾函的(詳見招標文件相關附件),無需再提交本項證明材料。
③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證明文件。投標人若按照規定提供資格承諾函的(詳見招標文件相關附件),無需再提交本項證明材料。
④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函。
⑤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⑥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書面聲明。
(3)單位授權書,并提供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及投標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投標人代表是單位負責人則無須提供本授權書但須提供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委員會在投標截止當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并打印投標人的上述信用記錄。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投標人在投標時,按照規定提供資格承諾函的(詳見招標文件相關附件),無需再提交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等證明材料。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投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投標人承諾事項的真實性。投標人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特定資格條件要求:
5.1投標人應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標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2個隧道或地下工程結構相關的科研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6、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6.1招標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下同)。如果招標過程中有發出更正公告,采購人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延長文件提供期限,則文件提供截止時間以更正公告中的約定為準。
6.2獲取地點及方式:通過福建省國資采購平臺(******/)在線獲取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否則投標將被拒絕。
6.3售價:招標文件售價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7、投標截止時間:投標文件應于[2025年7月17日,上午******有限公司610本項目開標室(福州高新區高新大道1號),逾期送達的或未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8、開標時間、地點
8.1開標時間:[2025年7月17日,上午09:30:00]。
******有限公司610本項目開標室(福州高新區高新大道1號)。
9、發布公告的媒體
有關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包括招標文件若有修改補充),都將通過以下媒體發布通知,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相關網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a.福建省國資采購平臺(******/)。
******有限公司內外網(******/)。
10、公告期限
11******有限公司
采購項目聯系人:劉培珺 ?????聯系電話:18******4?
采購包保證金金額(元):本項目免繳投標保證金
序號 | 標的名稱 | 數量 | 標的金額 (元) | 計量 單位 | 是否允許進口產品 |
1 | 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寬改造工程(隧道專業)西側隧道結構受力復核計算勞務協作 | 1 | 249232 | 項 | 否 |
注:
1.投標人須按采購包投標,對同一采購包內所有內容投標時必須完整,評標與授標以采購包為單位。
2.中標人不得轉包、分包他人,若發現轉包、分包行為,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