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至慈溪、寧波至象山市域(郊)鐵路工程供電、通信、信號系統安裝施工監理招標文件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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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管理中心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寧波至慈溪市域(郊)鐵路工程初步設計的復函******委員會以甬發改審批[2022]341號、甬發改審批[2022]******************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浙江省寧波市。
2.2建設規模:
I標段:寧波至慈溪市域(郊)鐵路工程線路全長約64千米,其中高架線長約39.4千米;隧道段長約23.5千米,其中山嶺隧道約1.5千米、地下隧道約22.0千米;U型槽過渡段長約1.1千米。共設13座車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6座,平均站間距5.3千米。線路中部設龍山車輛基地1座。本工程新建2座110kV牽引電力合建變電所,分別為慈溪主變電所及龍山主變電所。本線初、近、遠******控制中心。
Ⅱ標段:寧波至象山市域(郊)鐵路工程起于小洋江站(與4、7號線換乘),經云龍、橫溪、塘溪、咸祥、賢庠、大徐、象山城區,終至大目灣站。橫溪站預留寧波西方向接入條件;咸祥站預留梅山支線接軌條件。共設10座車站,平均站間距6.83km,其中地下站2座,高架站8座。設云龍車輛段及南部新城停車場各1座;牽引變電所2座,分別為云龍牽引變電所和南部新城牽引變電所。
2.3項目估價:I標段約850萬元;Ⅱ標段約800萬元。
2.4招標范圍:
******控制中心供電、通信、信號、綜合監控、自動售檢票、站臺門、電扶梯專業的工程施工的全過程監理與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相關服務。
******控制中心供電、通信、信號、綜合監控、自動售檢票、站臺門、電扶梯專業及跨海大橋夜景照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監理與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相關服務。
具體詳見《委托人要求》。
2.5計劃施工時段和監理服務期限:
(1)計劃施工時段:
I標段: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施工工期為518天。
Ⅱ標段: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施工工期為487天。
招標人可根據工程實際進展情況調整工期。
(2)監理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至缺陷責任期滿,包含前期調查階段、計劃施工時段、竣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過程提供監理服務【缺陷責任期自工程通過按《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建質[2014]42號)規定的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期限為2年】。
2.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技術規范,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7標段劃分:2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I標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或鐵路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鐵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在投標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總監理工程師(包括全過程咨詢項目中的監理負責人)。
3.4其他要求: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2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
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Ⅱ標段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或鐵路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鐵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在投標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總監理工程師(包括全過程咨詢項目中的監理負責人)。
3.4其他要求: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2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個標段。
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公告發布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上發布。
5.聯系方式
招標人:******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青蓮路528號(原寧穿路3399號)
聯系人:張潔瑩、季金戀子、柯寧
聯系電話:0574-******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星海南路8號涌金大廈6樓(軌道交通項目部)
聯系人:王錦、王宇、屠世俠
聯系電話:0574-******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