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擬對下列不動產登記簿的部分內容予以更正,現予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2025?年?06??月?11日之前)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更正登記。
******辦公室
聯系方式:??******
序號 |
不產權證書號 |
不動產坐落 |
更正內容 |
備注 |
1 |
黔(2025)江口縣不動產權第******號 |
******辦事處三星路 |
將“專有建筑面積:10平方米”更正為“專有建筑面積2975.54平方米”、“分攤建筑面積:2965.54平方米”更正為“分攤建筑面積:0平方米” |
依職權更正登記 |
******事務中心
2025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