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西互通工程(先行段)
第2號補遺書
致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招標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0、2.2和2.3款的規定,招標人可能會因任何原因以補遺書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并發布第2號補遺書,若本補遺書與招標文件有不符之處,以本補遺書為準。
第2號補遺書內容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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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縣交通運輸局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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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西互通工程(先行段)
第2號補遺書
致各潛在投標人:
1、第1號補遺書附件上傳的工程量清單5.其他說明5.1條款,由原來的:“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金額為工程量清單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安全生產責任險)至第900章的合計金額,保險費率按3‰計。”??修改為:“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金額為工程量清單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安全生產費)至第900章的合計金額,保險費率按3‰計。”?原招標文件中涉及此條款的均作相應修改。
******居西互通工程施工圖批復文號為浙交許〔20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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