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項目編號 | ZX1Z****** | 項目名稱 | 深圳國際園林花卉博覽園寶安園招商 |
起始日期 | 2025年06月16日 00時00分00秒 | 結束日期 | 2025年06月27日 17時00分00秒 |
資產信息
資產現狀 | 其他 | 地址 |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愛民街深圳國際園林花卉博覽園 |
裝修情況 | 其他(現狀房屋) | 面積/數量 | 212.00平方米 |
權屬情況 | 有權屬說明 | 資產性質 | 其他類 |
是否涉及優先承租權 | 否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許轉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36月 |
響應有效期 | 5個自然日 | 免租期 | 無 |
租金是否含稅 | 是 | 簽訂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書》出具后10個工作日 |
招租底價 | 18,996元/月 | 租金的遞增 | 自第2個合同年開始租金每1個合同年遞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許承租方進行二次裝修 | 是 |
資產用途限定 | 其他(素食館) | ||
履約條件 | 一、項目服務及承租范圍: (一)承租方需將承租場地打造為素食館空間; (二)承租方可在承租的空間內為游客提供茶飲、咖啡、輕餐等素食服務; (三)承租方需自行配套設置相應的休閑配套等設施,配套附屬設施需確保安全且外觀新穎,與公園環境景觀相協調,相關配套方案需經招租方審核認可。 (四)承租方不得經營造成場地環境污染或者傷害游客人身的商品,或有污染及其他法律法規不允許經營的項目; 二、履約條件: (一)基本要求:在其承租范圍內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及食品安全衛生許可標準的素食及周邊配套服務;并按招租方要求須提供合法合規、符合公園主題、高品質的文化活動。 (二)承租方應按招租方移交時的現狀接收物業,除房屋主體結構外,需要進一步進行修繕或開展二次裝修工程的,均由承租方負責(包括相關費用的支出),承租方自行開展的室內二次裝修工程需經招租方相關部門審批。 (三)公益文化活動不低于2場/年(每場參與人數不得低于30人),單次活動時間不低于1小時,公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展覽、市集、音樂會、兒童音樂劇、讀書會、露天電影等,每次活動舉辦前承租方需制定詳細活動方案報招租方審批報備,經招租方審核同意后實施。 (四)履約要求: 1、風險提示:服務期限內,招租方有權根據自身經營管理需要,自主決定在公園內新增投放同類經營服務項目及多經點位的投放,承租方應充分了解并承擔其中可能存在的經營虧損風險。 2、承租方承擔水電接駁及運營期間所需的一切費用。 3、承租方應在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及相關協議并按合同約定交納租賃保證金,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招租方有權不予退還陽光租賃平臺交易保證金,并重新出租物業,且無需對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政府規劃調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招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向招租方主張賠償或補償,“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租賃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因發生地震、火災、水災、暴風雨、爆炸、臺風、罷工、國家或政府機關征用、征收、征購、沒收或收歸國有,或發生任何雙方無法控制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對方或對方的雇員、代理人、或訪客發生的損失。 5、負面清單: 本項目定位為配套設施,須對項目的承租管理活動做出必要的限制。禁止承租方進行以下任意一類的經營活動: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 (2)存在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者煽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行為的。 (3)違法、違背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4)開展大規模集會的。 (5)涉及黃、賭、毒等違法活動。 (6)擅自轉讓、分包經營項目,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 (7)超出經營范圍,從事合同約定以外的經營項目。 (8)擅自將經營所用的配套服務設施改作其它用途。 (9)擅自擴大面積,私自搭建。 (10)擅自對配套服務設施進行改造裝修。 (11)經營行為不文明,服務態度惡劣且造成嚴重后果。 (12)無證照經營的餐飲經營活動。 (1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學物品銷售。 (14)燃放煙花爆竹、放孔明燈等存在森林火災隱患的經營活動。 (15)禁止設立私人會所,或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場所。 (16)政府方因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需要限制引入的其他經營活動。 (17)不符合公園功能定位的其他經營活動。 (18)不符合場地相關管理要求的。 (19)危險的、污染環境的、消極的。 (20)使用明火的。 (21)對承租效果或形象產生不良影響的。 (22)開展有可能引起公眾批評反對,難以消除不良影響的。 (23)法律、法規及公園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為。 6、承租方須對院落空間保持常態化開放,除吧臺區、倉儲區和配餐區游客不可進入外,經營空間的其他消費場景無消費情況下仍完全開放,不允許設立私人會所或區域,只對少數人開放。 7、活動計劃和確認 承租方應當配合招租方的活動計劃和活動主題,經營性活動開展前,應向招租方報備案。備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動內容、活動安排、開展時間、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顒佑媱澯凶儎拥?,須及時再次報備案。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不可分租、轉租。 三、承租管理內容及要求 1、場地中涉及到裝修布置時間或籌備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即30天)。若超過上述時間,則每逾期一天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500元/天。裝修期間或籌備期間如有免租,若逾期則需按時交租。若因地質災害、極端天氣等不可抗力導致延遲裝修,則此延遲時間不計入裝修工期。 2、項目承租期間招租方有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監管需要制定和更新項目履約監管考核辦法,發現現場管理無序、管理人員缺位、衛生不達標、存在安全隱患或被市民游客投訴等情況,有權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承租方接到通知后,應立即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招租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每次對承租方處以月租金10%至100%的違約金。違約金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后,承租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齊租賃保證金,逾期不補齊的視為租金逾期。 3、承租方租賃期間,應當于其對外經營前的15日內,自費購買租賃期限內的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及工程一切險等,食品安全責任險及該租賃房屋內承租方的自有財產的財產一切險(如盜竊險、現金險、營業中斷險等)。 4、承租方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對接招租方,定期向招租方匯報承租情況,于每年年末提交本年度承租報告及下一年度承租計劃,作為管理承租方履約評估的依據之一,并無條件配合政府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5、承租方必須確保合同期間及合同期滿后,由招租方根據《租賃房屋交付確認函》對其所移交并驗收確認的場地設備設施及房屋進行驗收,驗收不通過的招租方有權使用租賃保證金委托第三方對相關資產進行維護,維護費用超過租賃保證金數額的,招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維護費用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后,承租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齊租賃保證金,逾期不補齊的視為租金逾期。 6、承租方需承擔承租范圍內環衛清掃保潔,保持綠地清潔無垃圾雜物,產出垃圾投放至指定地點。保持承租范圍內所有公用設施設備的清潔,及時清理亂涂寫、亂張貼、亂懸掛和亂刻畫等。 7、承租方承租期間若出現經營問題,管理不善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繼續履約,則招租方有權重新組織采購。 8、開放時間:全年開放,因極端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無法開放情況除外。無正當理由暫停營業,每個自然年累計15天以下警告處理,若全年累計超過15天,除應繼續繳納租金外,每超過一天扣罰500元人民幣。罰扣金額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后,承租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補齊租賃保證金,逾期不補齊的視為租金逾期。 9、承租方須嚴格按投標的經營方案執行,招租方將全程監管,如發現實際經營與投標方案存在重大偏差且未獲批準,管理方將根據違約程度扣減商戶的履約評價分數及扣減租賃保證金,并納入商戶信用檔案,影響后續合作機會。 10、承租方經營期間,因經營過失被顧客投訴三次以上(含三次),經核實投訴符合實際情況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再超出一次,招租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每次5000元支付違約金。 11、承租方在承租期間決定退出,可以書面通知招租方放棄承租權,提前60天以上書面申請,在扣罰其他承租責任款項后可退回全部租賃保證金。提前30天及以上書面申請,招租方有權扣罰承租方的一個月租金金額的租賃保證金。若提前不足30天申請,招租方有權扣罰承租方1.5個月租金金額的租賃保證金。未能提前通知招租方,招租方有權扣罰承租方兩個月租金金額的租賃保證金。如租賃保證金在扣除前述違約金后不足以覆蓋其他承租責任款項,承租方應當予以補繳。 12、承租方在承租期間內申請退出或因違約等情況退出,退出交接期間不得干擾招租方重新尋找新承租方以及后續進場工作。承租期限滿3年,承租方在期滿前60天,應積極配合招租方進行工作交接和后續采購工作。 四、項目商務要求 1、租賃期限 本項目租賃期限三年,系指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服務結束的時間期限。 合同期內承租方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因嚴重違規經營被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罰的,招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支付首個租賃年度一個月的租金,此后每月租金應于當月【5】日前支付。 3、承租方違約責任 3.1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費等招租方或管理方有權收取的費用的,自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支付日的次日起計算至承租方實際支付之日,每逾期一日,應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招租方支付違約金。招租方有權在承租方交納的租金及費用中先行扣除應交的違約金,租金及費用不足部分視同承租方欠費。 3.2 承租方拖欠租金、管理費或其它費用累計超過30日的,管理方有權依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采取相應措施并追究違約責任。 3.3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承租方拖欠任何費用累計超過60日的,招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有權依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采取相應措施并追究違約責任。 3.4 承租方逾期未在招租方通知的清退日將房屋恢復至承租起始日狀態或者其他招租方要求的狀態的,招租方有權依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采取相應措施并追究違約責任。 3.5 3.1至3.4的違約責任各自獨立且可累加。如本合同所約定的違約金無法彌補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租方應補償上述不足部分的損失。 3.6 違約責任各自獨立且可累加。如本合同所約定的違約金無法彌補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租方應補償上述不足部分的損失。 3.7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本項目的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其在本項目合同項下的義務或違反協議的約定均屬違約。對違約行為及責任有明確約定的,按相關約定處理。對任何違約行為及責任沒有明確約定的,按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包括原則性規定)處理,如合同其他章節未做約定的,按照適用法律的規定處理。按合同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均不免除違約方對第三方的其他責任,也不免除對此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對違約方進行的行政處罰或依法要求其承擔的其他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4、租賃保證金 4.1租賃保證金的來源 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5】日內招租方繳納租賃房屋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額度為中標金額租金的2倍。若無法履約或因自身原因放棄則招租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 4.2租賃保證金的使用 (1)承租方在經營場所裝修或承租期間,因管理不善引起火災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負責,造成招租方房屋及其他財產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給其他商戶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招租方有權解除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并沒收承租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2)承租方逾期支付全部或部分的租賃保證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招租方支付違約金,且招租方有權順延交付租賃房屋,但本合同項下裝修免租期、計租日、租賃期限等均不予順延;如逾期30日仍未繳納的,招租方除有權不退還承租方已支付的部分租賃保證金(如有)且要求承租方支付前述違約金外,并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如果承租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足額交納租金、管理費用或承租方違約、侵權等行為造成招租方損失的,在招租方發出要求承租方支付費用、賠償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承租方拒不支付或賠償損失的,招租方均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減,招租方應在扣減后3日內書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應在收到招租方書面扣減通知的10日內向招租方補足被扣減部分的租賃保證金,承租方逾期補足的,應按4.2(2)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承租方無權要求招租方以租賃保證金抵扣其應繳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違約金等任何款項。 (4)承租方逾期簽署《租賃房屋交付確認函》且超過30天的,招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有權清退承租方及承租方物品,并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5)招租方依據本合同第30.1條單方解除合同的,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要求承租方全額補足支付裝修免租期或重裝期免除或者減少的租金(租金標準為減免期限所在租賃年度對應的月租金),并要求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終止日所在月份兩個月的月租金標準(如合同終止日在計租日前按計租日后首月月租金標準計算)向招租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承租方還應按本合同其他約定向招租方支付違約金、占用費等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6)承租方違約的,招租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向承租方催付租金、管理費、等欠繳費用及違約金、賠償金(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及因承租方違約導致第三方向招租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招租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并要求承租方支付招租方因要求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義務而引起的招租方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保全費、律師費、仲裁費、鑒定費、差旅費等)。 4.3租賃保證金的退還 承租方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完成項目承租,項目期滿或提前終止后依據合同約定完成反向移交并經招租方驗收認可,在所有手續交接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招租方應將租賃保證金的剩余金額向承租方支付。 | ||
其他補充說明 | 投標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承租方投標時,須按評分細則要求提交下列相關材料,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須文件袋密封并加蓋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2.經營方案; 3.布局方案; 4.承租方應急方案; 項目完成(期滿) 后的承諾; |
租賃費用相關信息
履約保證金金額 | 中標金額租金的2倍 | 物業管理費 | 基礎管理費已含 |
水費 | 據實結算 | 電費 | 據實結算 |
其他 | 增值服務管理費不含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綜合評分 | ||
公告期滿,僅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者 | 經招租方批準后,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采取協議租賃。 | ||
公告期滿,無符合條件的報名者 | 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終結 |
報名須知
報名方式 | 線下報名 | ||
潛在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 1.承租方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或其他組織; 2.承租方須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5.承租方財務要求:財產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破產或者其他關、停、并、轉狀態,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 6.承租方需信譽良好,不存在信用污點; 7.承租方須購買至少包含公眾責任險的兩種以上商業保險(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8.承租方需提供自有1家及1家以上,正在經營且經營年份在5年以上的素食館經營門店業績; | ||
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報名時,須滿足以下資格條件并相對應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須加蓋公章): 1.承租方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或其他組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核原件)); 2.承租方須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核原件))。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 5.承租方財務要求:財產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破產或者其他關、停、并、轉狀態,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提供證明文件); 6.承租方需信譽良好,不存在信用污點(提供:①近三年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址:******/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查詢結果截圖;②近三年在信用中國(******/)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承租方提供以上網址信息查詢報告或截圖,并加蓋公章,如承租方注冊時間不滿三年的則按注冊之日起算); 7.承租方須購買至少包含公眾責任險的兩種以上商業保險(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8.承租方需提供自有1家及1家以上,正在經營且經營年份在5年以上的素食館經營門店業績(提供:①經營門店的營業執照;②相關經營門店的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中租賃合同須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關鍵頁、經營面積、合同簽訂日期及合同截止時間等;③提供經營門店的店鋪實景照片至少一張;) 9. 招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2025年06月27日 17時00分00秒 |
交易保證金
金額 | 40000 | ||
收款信息 | ******有限公司 ******銀行深圳光明分行 賬號:************ | ||
交易保證金交納截至時間 | 2025年06月27日 17時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稱 | ******有限公司 | 業務咨詢人員1 | 麒麟先生 |
業務咨詢電話1 | ****** | 聯系地址 | ******街道建安山海中心4樓 |
其他
公告發布媒體 | 陽光租賃平臺 | ||
特殊事項說明 | 1.本項目點位位置為:深圳園博園寶安園; 2.計租面積為建筑面積+室外面積之和;建筑面積為建筑物室內及其配套面積之和,室外面積為園路、假山、綠地、水池、外擺等招租范圍面積之和,其中外擺面積為招租方指定框選招租范圍面積(詳見踏勘答疑)。 3.標的物業按現狀進行出租,物業計租面積與實際面積存在偏差的,不影響出租物業的成交租金金額;承租方經營使用范圍控制在物業計租面積范圍內,不允許超出物業計租面積范圍外經營;物業計租面積內可經營使用部分為建筑面積+外擺面積;承租方超出經營范圍或經營使用部分進行經營的,承租方須向招標方提前報備協商,針對超出范圍及使用部分重新計取租金,未經招租方審批同意擅自使用,招租方有權對承租方按1000(元/次)進行罰款; 4.招租底價為建筑面積*建筑租金基準價價(元/m2/月)+外擺面積*外擺租金基準價(元/m2/月)+計租面積*物業管理費基準價(元/m2/月),承租方報價參考該模式分別計費,合計輸出總費用租金; 5.本項目統一組織踏勘,未參與統一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視為已自行踏勘,已充分了解并認同標的物現狀,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承租、拒簽租賃合同。 6.意向承租方報名前應充分了解出租物業本身及周邊的相關情況,并認真研閱招租信息的全部內容以及出租物業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報名參加物業承租的,視為已對出租物業查驗、知悉并且了解出租物業瑕疵,并同意承擔該瑕疵帶來的全部風險; 7.承租方應在《公開招租結果通知書》發出后10個工作日內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及相關協議,并按合同約定交納租賃保證金,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招租方有權不予退還交易招租保證金,并重新出租物業,且無對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8.合同期限3年,本合同采用“招一管三”,須一年一簽。每年合同期末,根據承租方履約情況決定是否續簽下一年度合同,若未達到招租方要求的服務標準,可不予續簽。 ******銀行轉賬的方式繳納當月租金。 10.其他條款見留存在交易實施機構的租賃合同版本,招租方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對不影響租賃合同實質性條款作適當的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