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2025-2027年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成交公告
一、項目編號:ZB******6
二、項目名稱:******大學2025-2027年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三、中標(成交)信息
******事務所
成交供應商(一)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潛山路320號新華國際廣場B座20層、25層
成交供應商(一)成交金額:88000元/年
成交供應商(二******事務所
成交供應商(二)地址:合肥市廬陽區阜南路169號東怡金融廣場B座37層
成交供應商(二)成交金額:96000元/年
成交供應商(三******事務所
成交供應商(三)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A座7層9層10層11層
成交供應商(三)成交金額:170000元/年
四、主要標的信息:******大學2025-2027年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五、評審專家名單:楊斌斌、周莉、唐寧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以單個供應商三年合同期內合同總費用為計算基************事務所6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經開區翡翠路港澳廣場A座1802室,聯系電話:******。
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大學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96號
聯系方式:宣老師;055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經開區翡翠路與芙蓉路交口港澳廣場A座17-20層
聯系方式:0551-******-861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張春梅、汪浩揚
電話:******
附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