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公安局解放路與文峰路等路口交通信號燈設施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唐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1 | 唐財采購公開-2025-19-1 | ******公安局解放路與文峰路等路口交通信號燈設施項目(二次) | ******.9 | ******.9 | 是 | ******.9 ,其中小微企業采購金額:******.9 |
(2)項目實施地點:唐河縣境內;
(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已落實;
(4)標段劃分:劃分為1個標段;
(5)交貨時間及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 45 日內交貨完畢;
(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3.2供應商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3供應商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需提供近一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則提供成立月份以來的企業財務報表);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供應商書面聲明;
3.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犯罪記錄;
3.6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和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豫財購(2016)1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開標時提供相關網站查詢截圖);
3.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注: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審查內容以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企業誠信庫信息(南陽市誠信庫網站******/)為準,過期更改的誠信庫(南陽市)信息不做為本項目評審依據。開標現場不接受誠信庫(南陽市)信息原件。誠信庫(南陽市)上傳信息必須內容齊全,真實有效,原件掃描清晰可辨。否則,由此造成應得分而未得分或審查不合格情況的,由投標企業承諾責任。)
2、該項目需要使用不見面開標,供應商無需前往現場來參與投標。各供應商根據手冊要求,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附件:操作手冊地址(下載中心或辦事指南中自行下載)、不見面開標大廳地址:唐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首頁“不見面開標大廳”模塊。
3、該項目自行上傳投標文件,無需寄送和遞交非加密投標文件光盤等。
4、因供應商無需現場參與開標,所有準備工作需自行準備到位。開標過程中如遇到緊急事項,可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中進行提出異議或文字交流,嚴重問題可撥打現場技術電話:0377-******。
5、網上不見面開標過程中,如供應商準備不到位,造成無法及時解密、網絡問題等情況使開標無法繼續的,視為該投標人自動放棄投標(30分鐘內),將被退回響應文件,后果由投標企業自行承擔。
6、電子投標文件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交易系統。逾期到達交易系統的電子投標文件視為放棄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