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件要求,慈利縣墨斗溪方解石礦鑫宏廢石加工項目擬進行調試生產,現將環保設施竣工時間及調試時間進行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慈利縣鴻順方解石廠
環保設施竣工時間:2025年1月9日
環保設施調試時間: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對試生產3個月確不具備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的3個月內,向有審批權的環境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延期驗收申請,說明延期驗收的理由及擬進行驗收的時間。經批準后建設單位方可繼續進行試生產。試生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慈利縣鴻順方解石廠因對廠內環保設施進行調試,申請慈利縣墨斗溪方解石礦鑫宏廢石加工項目環保設施調試時間延長,調試時間自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聯系人:謝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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