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危房加固修繕項目(施工)
答疑及補充通知
招標編號:E************001
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對招標文件做出以下補充、修改及澄清:
一、招標文件修改部分
1、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更改為:2025-06-18 09:10:00。
************小學”。
3、招標文件第2章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第40項中增加:34.2.21******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培育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建設局關于公布福州市建筑業招商優質引進企業的通知》(榕建筑〔2023〕185號)文件規定,經認定為福州市優質引進企業的投標人可按上述文件規定享受“福州市建筑業龍頭企業扶持政策”和“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予以扶持”;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附相應證明材料,否則不予享受上述扶持。
4、招標文件第 4 章第1節專用合同條款12.4.4(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中:“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時應向發包人提交同等金額的正式發票。”更改為“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時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同等金額的正式發票。工程款由發包人審核,建設單位審批后支付。”
二、招標文件答疑澄清部分
問題1:本項目擬分包企業情況表及其相關證件,投標時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標后再提供或在施工過程中再向發包人申請?
答:投標人投標時無需提供擬分包企業情況表及其相關證件,待中標后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招標人審核。
問題2:請問十九、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中允許免繳投標保證金第??種情形,這邊要填寫第幾種形式?
答:符合“本項目投標截止時未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情形的投標人填寫免繳投標保證金第c種情形。
招標文件涉及以上內容做相應調整。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答疑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本通知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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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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