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環境提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補充公告
補充公告
廣州市海珠區東風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居環境提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補充公告
廣州市海珠區東風村城中村改造項目******居環境提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編號:JG2025-2382),于2025年5月30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廣州國企陽光采購信息發布平臺等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招標文件?,F對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相關內容作如下修改:
一、將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合同修改調整,具體如下:
條款號 | 原文 | 現文 |
招標公告第五條第3點 | 3.最高投標限價為62,376,246.20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00,200.00元(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2.4元/m2,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150元/m),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945,775.73元,綠化遷移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99,000.00元,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9,931,270.47元。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或勘察費或設計費或綠化遷移費或建安工程費或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或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超過上述相應的最高投標限價的均為無效標。 | 3.最高投標限價為60,375,024.19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00,200.00元(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2.4元/m2,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150元/m),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502,557.06元,綠化遷移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99,000.00元,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8,373,267.13元。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或勘察費或設計費或綠化遷移費或建安工程費或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或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超過上述相應的最高投標限價的均為無效標。 |
招標文件第二章《一、投標須知前附表》條款號1.3.2“計劃工期” | 計劃總工期:71日歷天(含勘察設計工期)。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5年6月2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具體詳見合同條款約定。 | 計劃總工期:65日歷天(含勘察設計工期)。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5年6月27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具體詳見合同條款約定。 |
1.最高投標限價為62,376,246.20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00,200.00元(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2.4元/m2,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150元/m),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945,775.73元,綠化遷移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99,000.00元,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9,931,270.47元。 2.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或勘察費或設計費或綠化遷移費或建安工程費或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或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超過上述相應的最高投標限價的均為無效標。 3.非競爭費用:本項目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1,56******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 1.最高投標限價為60,375,024.19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00,200.00元(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2.4元/m2,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150元/m),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502,557.06元,綠化遷移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99,000.00元,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8,373,267.13元。 2.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或勘察費或設計費或綠化遷移費或建安工程費或地下管線測量費綜合單價或巖土工程勘察費綜合單價超過上述相應的最高投標限價的均為無效標。 3.非競爭費用:本項目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1,566,359.86元,暫列金額為:4,525,643.96******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 |
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第一部分協議書”條款號七“合同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71天,暫定從 2025 年6月21日開始,至2025年8月30日竣工完成,具體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與各分項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承包人應制定工期計劃,報發包人審核批準,按發包人批準后的節點工期執行。發包人根據工程實施情況,有權對本合同工程工期(包括關鍵節點工期和竣工日期)進行適當調整。 1、勘察關鍵節點工期要求(發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本工程的具體勘察工作開工日期為中標通知書發出次日,原則要求7日內提交第一批詳細勘察成果資料,其他勘察成果按發包人要求限期提交。經發包人批準,工程勘察可以根據項目開發時序,分期分批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但應滿足項目開發時序節點的要求。 2、設計關鍵節點工期要求(發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收到發包人提供的設計資料之日起9個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工作。 2.1、其他設計工作關鍵節點工期要求(發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 3、施工關鍵節點工期要求(實施時間按發包人的具體要求執行): (1)2025年7月15日,完成土方調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0日,完成園建主體結構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電氣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驗收。 除合同約定調整的情形外,本合同工期不予調整。 |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65天,暫定從2025年6月27日開始,至2025年8月30日竣工完成,具體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與各分項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承包人應制定工期計劃,報發包人審核批準,按發包人批準后的節點工期執行。發包人根據工程實施情況,有權對本合同工程工期(包括關鍵節點工期和竣工日期)進行適當調整。 1、勘察關鍵節點工期要求(發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本工程的具體勘察工作開工日期為中標通知書發出次日,原則要求7日內提交第一批詳細勘察成果資料,其他勘察成果按發包人要求限期提交。經發包人批準,工程勘察可以根據項目開發時序,分期分批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但應滿足項目開發時序節點的要求。 2、設計關鍵節點工期要求(發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收到發包人提供的設計資料之日起9個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工作。 2.1、其他設計工作關鍵節點工期要求(發包人另有要求除外):?/ ?。 3、施工關鍵節點工期要求(實施時間按發包人的具體要求執行): (1)2025年7月20日,完成土方調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5日,完成園建主體結構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電氣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驗收。 除合同約定調整的情形外,本合同工期不予調整。 |
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條款號三“關鍵節點工期要求” | (1)2025年7月15日,完成土方調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0日,完成園建主體結構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電氣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驗收。 注:設計進度以滿足施工要求為準。 | (1)2025年7月20日,完成土方調整工程施工。 (2)2025年8月15日,完成園建主體結構施工。 (3)2025年8月20日,完成電氣工程施工。 (4)2025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驗收。 注:設計進度以滿足施工要求為準。 |
招標文件《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建安工程費投標報價表” | 《建安工程費投標報價表》詳見原招標文件 | 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一 |
招標公告附件《最高投標限價》 | 《最高投標限價》詳見原招標公告附件 | 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二 |
招標公告附件《最高投標限價公布函》 | 《最高投標限價公布函》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 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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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其它內容不變。本補充公告與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公告為準。如對同一事項的表述與之前所發出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不符,則以本補充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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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