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針對投標人提疑,答復如下:
1、關于招標文件資信評審標準第4點:證明材料:相關職稱證書和注冊類證書并蓋公章;要求注冊在投標人單位,提供投標截止日當月或上月打印的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并加蓋公章提疑。我司擬派項目負責人為退休人員,根據《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諾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要求,我司與其簽訂了返聘協議,本次投標提供返聘協議及其退休證明,能否作為有效證明材料?
答:不認可,按交易文件資信評審標準第4點內容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針對招標文件第20頁,評分辦法前附表中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5月1日以來,代理過房建項目 EPC 工程總承包招標代理(含項目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實施的成功經驗情況。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 EPC 中標通知書、代理合同和預算成果報告(能體現預算編制單位的關鍵頁),EPC中標通知書需監管機構備案,時間以 EPC 項目的中標通知書為準。 問題1:EPC工程總承包招標代理項目,工作內容不涉及到項目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針對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這兩項業績評分細則,是否進行調整?
答:不調整,本項目EPC工程總承包招標代理含項目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內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