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地2023-JB02號地塊商業用房項目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地2023-JB02號地塊商業用房項目已由張家港市行政審批局以關于核準張地2023-JB02號地塊商業用房項目的批復張行審許【2024】25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張家港市樂余鎮樂余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張地2023-JB02號地塊商業用房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人民政府東側,樂余鎮人民路北側
2.1.2建設規模:總用地面積為4.75畝,擬建1棟3層商業用房,總建筑面積約5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500平方米、地下車庫建筑面積600平方米,同步建設室外場地、綠化、管網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2400.0萬元。
2.1.4總期限要求:423日歷天。
其中:
設計開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施工開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9月27日
除上述總工期外,發包人還要求以下節點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標范圍:項目總用地面積為4.75畝,總建筑面積約5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500平方米、地下車庫建筑面積600平方米。同步建設室外管網、場地、綠化等配套工程。采用設計、設備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用地紅線規劃范圍內的全部設計、施工圖預算、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及以上設計資質,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申請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證或注冊一級建筑師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出,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擬派工程總承包投標人及項目經理資格其他條件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規定。
3.3 申請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3.3.1.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3.3.1.2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1)、或以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2)或(3)、或以總監理工程師身份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4)。以下業績必須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本投標企業完成的業績。 申請人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1)、(2)、(3)業績之一。(1)工程總承包業績:2022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92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2)施工業績:2022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920萬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業績;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192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總承包的施工業績;(3)工程設計業績:202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設計合同總投資金額不少于1920萬元的公共建筑設計業績;或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額不少于192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業績;(4)工程監理業績:2022年6月1日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承擔過監理合同總投資金額1920萬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監理;注:第(1)、(2)項業績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若提供的業績為工程總承包施工業績還需提供其施工分包合同(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業績不需要提供)。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者合同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第(3)項業績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如有)、設計合同(工程總承包合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若提供的業績為工程總承包設計業績還需提供其設計分包合同(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業績不需要提供)。時間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的時間為準,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復印件加蓋業主單位的公章視為原件,金額以設計合同為準,如上述材料無法體現相關信息的,可提供業主證明加以佐證。否則視為未提供。第(4)項業績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監理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原件掃描件、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監理合同上的數據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上述業績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頻道企業信息庫中的信息、數據為準。申請人必須提前入庫,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應上傳到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頻道企業信息庫。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3.3.2?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3?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5? 自 年 月 日 以來,申請人或者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4申請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接受 ?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5.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2025年06月13日0時00分至2025年06月17日23時59分;
6.2獲取方式:申請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張家港頻道 ******/TPBidder/bidderLogin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06月24日9時15分。
7.2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9. 招標人信用承諾書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人信用承諾詳見附件。
10. 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及電話
張家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處 0512-******
11. 聯系方式(異議)
招 標 人:張家港市樂余鎮樂余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 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 |
地 址:樂余鎮鎮中東路4號 | 地 址:張家港市華怡商廈南樓4樓 |
郵 編:215600 | 郵 編: |
聯 系 人:顧緯東 | 聯 系 人:施婷婷 |
電 話:****** | 電 話:****** |
傳 真: | 傳 真: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2025年06月12日
詳細評審 | ||
2.3.4 | 評標方式、評審因素及評審順序 | 1、評標方式 □定性評審;?定量評審;□定性+定量評審 2、評審因素: ?商務標;?經濟標;?技術標 3、評審順序:(1)技術標;(2)商務標(3)經濟標 |
2.3.5 | 入圍下一評審階段的方法 | ??? ?優選法:□優選比例%;□優選數量: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數量: |
2.5.2 | 競爭性判斷 | ******委員會作出競爭性判斷: ?是□否 ******委員會評審,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少于 3 ******************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論證過程和結果。 |
????1、評審順序(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先開設計文件部分,對設計文件進行評審。 在設計文件評審合格(得分?60%以上的)的投標人中,只有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在前7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設計文件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少于7名的,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 第一階段得分帶入第二階段。 ******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進行評審,并計算出總得分。包括工程總承包報價、項目管理組織方案、項目管理機構、工程業績、蘇州市建筑企業投標行為考評扣分。 2、中標候選人數量和公示: (******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審因素進行評審、比較,推薦不超過3家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并確定排名第一的投標人為中標人。有效投標為4~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3家,最終由招標人采用直接票決法確定中標人;有效投標大于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5家,最終由招標人采用直接票決法確定中標人。 (2)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異議或投訴成立,取消相應中標候選人資格后不重新推薦或補充中標候選人。 (3)重新定標: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或者被******委員會在中標候選 人名單中重新確定中標人并公示。其他中標候選人與招標人逾期差距較大,或者對招標人明顯不利的,招標人可以重新招標。 |
第一階段評審: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技術標:方案設計文件:35分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6分 經濟標:工程總承包報價:55分 商務標:項目管理機構:3分 工程業績:1分 | ||
序號 | 評審項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1 | 1.1方案設計文件(35分、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 1.設計說明(4分) | 1.設計說明能對項目解讀充分,理解深刻,分析準確,構思新穎。 2.項目規劃設計各項指標滿足任務書及規劃設計要點并科學、合理。 3.技術指標滿足任務書要求,符合規劃要求。 4.各專業設計說明。 5、投資估算與經濟評價。 |
2.總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紹、規劃構思與布局新穎、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與周邊環境協調。 3.是否滿足交通流線及開口要求。 4.停車位布局合理可行。 5******消防間距要求、是否滿足日照間距要求。 6.總平面布局、豎向設計符合規劃要求。 | ||
3.建筑功能(9分) | 1.項目功能要求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工藝系統流程設計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且先進合理。 3.對項目的設計思路把握準確、設計合理。 |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創意、空間處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諧美觀,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統一。 3.功能與形式統一,與周圍環境相協調,能夠很好的體現建筑風格。 4.對設計的規劃分析圖、鳥瞰圖、透視圖、平立剖面圖、交通分析圖、模型等進行評比。 | ||
5.結構方案(3分) | 1.結構方案的選型經濟合理可行、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結構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 | ||
6.設備方案(2分) | 1.設備方案的選型經濟合理可行、滿足會員店工藝系統流程要求。 2.設備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 | ||
7.綠色建筑(含建筑節能)(3分) | 1.采用科學合理的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措施。 2.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建筑理念與措施。 3.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綠色建筑標準。 | ||
8.設計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2.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注:本項可視設計深度符合程度在 0~2 分之間酌情打分。 | ||
第二階段評審: | |||
2 | 工程總承包報價(55分) | 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55分) |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進行算術平均,該平均值下?。?/font>3%、3.5%、4%、4.5%,開標時隨機抽?。樵u標基準價。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1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說明: 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
3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6分) | 1.總體概述(2分) |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設計與施工的協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 |
2.設計管理方案(1分) | 對設計執行計劃、設計組織實施方案、設計控制措施、設計收尾等內容進行評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對施工執行計劃、施工進度控制、施工費用控制、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危重大項目專項方案、建筑垃圾、渣土處置方案、施工變更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 ||
4.采購管理方案(1分) ? |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 ||
注:1.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總篇幅一般不超過60頁,頁數超過最高頁數的,每超過1 頁,扣0.02 分;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項目管理機構評分點除外)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 |||
4 | 項目管理機構(3分) | 1、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級建造師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一級建造師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得1.5分。 2、設計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且具有中級及以上工程師職稱,得 1.5分。 | |
5 | 投標項目經理類似業績(1分) ? | 投標項目經理自2022年6月 1 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 1920萬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總承包業績,有 1 個得 1 分;如僅有類似設計業績乘0.8,如僅有類似施工業績乘0.7。 注:1、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分值計算方法為:牽頭方按該項分值的 100%記取、參與方按該項分值的 60%記取。本次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對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方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加分。 2、上述業績以企業信息庫中的業績為準。業績證明材料同資格預審公告中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
6 | 投標人行為及標后履約考評扣分 | 按評標時考評扣分時效內的扣分值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