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南陽市宛城區鄉村振興局2025年宛城區農副產品智慧物流園智慧平臺等配套設備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省·南陽宛城分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宛城政采公開-2025-10-1 | 南陽市宛城區鄉村振興局2025年宛城區農副產品智慧物流園智慧平臺等配套設備項目1標段 | ******.14 | ******.14 |
5.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3、項目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4、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
5.5、質量要求:合格,滿足采購人的要求
5.6、質保期:1年
5.7、供貨期: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
5.8、本項目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2.2本項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政策和資格信用承諾制。
3.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4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投標人需提供規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下載。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發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標截止時間止;
3.5投標人需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承諾對象包括: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若承諾不實,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3.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審查內容以投標截止時間前填報上傳企業市場主體庫信息為準,過期更改的市場主體庫信息不作為本項目評審依據。開評標現場不接受市場主體庫信息原件。市場主體庫上傳信息必須內容齊全,真實有效,原件掃描件清晰可辨。否則,由此造成應得分而未得分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情況的,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本項目不再繳納。
3.監督部門:宛城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地址:張衡路與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電話: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