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標文件內容:
1、原招標文件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中:注:投標企業須配備與本次招標項目匹配完善的相關人員,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標準》。(本項目屬于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工程)的小型,各投標企業根據相關要求合理配備人員)。
2、原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5.1 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后注3、投標企業須配備與本次招標項目匹配完善的相關人員,符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從業人員配備標準》。(本項目屬于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工程)的小型,各投標企業根據相關要求合理配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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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變更為:
1、注:本項目技術負責人(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不少于1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施工技術員不少于1人,質量檢查員不少于1人,安全檢查員不少于1人,資料員不少于1人,材料員不少于1人。[注:擬承建項目班子成員需為本單位在職職工,并提供本單位近6個月以上繳納社保證明]
????2、刪除原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格式5.1 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后注3內容。
招標公告及文件其余內容不變,變更公告發布即視為書面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請各投標人自行關注本次招標項目的相關信息的變更情況,若因企業自身原因導致未明事宜,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