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城區路燈照明2025-2027年度維護服務采購項目中標結果公告
一、標段編號:EP-XXCG******A
二、標段名稱:蕭縣城區路燈照明2025-2027年度維護服務采購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區武寧路423號6幢
中標(成交)金額:肆佰伍拾萬元整(******.00元)
評審得分:82.98?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蕭縣城區路燈照明2025-2027年度維護服務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蕭縣城區路燈照明2025-2027年度維護服務 服務要求:供應商根據采購人要求的服務內容及范圍提供本項目運維服務;供應商根據采購人的貨物技術參數等要求提供貨物;供應商在人員、機械設備、場地、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保障人員配備和設備滿足本項目服務要求;供應商根據采購人制定的考核辦法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定期接受采購人的考核。 服務時間:服務期為3年,合同采用“1+1+1”方式簽訂,合同首簽期限1年,合同期滿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可以延續簽訂服務合同,每次延續1年。 服務標準: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陳敬杰(組長),盧俊,徐向陽,華勇,李子勝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收費標準:執行招標文件約定
收費金額:2.0 萬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紫云路888號,聯系電話:******。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或以書面形式向******財政局(國資委)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蕭縣路燈管理所
地 ???址:宿州市蕭縣順河路與八一路交叉口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888號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孫若云、邢超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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