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浦龍東三路4號2棟102室(東經114°3′42.530″,北緯22°47′55.282″)。
******有限公司編制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該項目環評報告于2025年1月26日通過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審批文號為東環建〔2025〕372號。
******有限公司項目總投資150萬元,占地面積為900m2,建筑面積為900m2.項目主要生產塑膠袋、不干膠標簽產品的加工生產,年加工生產塑膠袋130.5噸,不干膠標簽1.5噸。本項目按照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有限公司于11月26日至11月27日進行了建設項目******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測報告》。
2、驗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執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修訂);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修訂);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執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2年4月修訂);
6、《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執行);
7、《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8、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9、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1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訂單;
1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執行);
1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
1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2017年11月22日執行);
14、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2017年12月31日執行);
******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批復文號為東環建〔2025〕372號;
******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DQ-******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