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我司在接受委托之后,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學校高新校區擴建項目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進行信息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學校高新校區擴建項目地塊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項目位置:擬建項目地塊位于湖南省汨羅市龍舟北路。
二、初步調查結論基于該地塊第一階段場地環境初步調查結果,該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現狀和歷史上均污染較小,本報告認為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無需進入第二階段的調查。
三、公共咨詢途徑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電話咨詢等方式對該地塊初步調查報告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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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0731—******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中青路1048號(山河醫藥健康產業園10棟4樓)以上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由業主單位、調查編制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