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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運動場改造項目
施工合同書
項目編號: 正建工程(2025)12號?
發包人:?******學校
承包人:?******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6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學校
承包人(全稱):******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學校運動場所造項目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學校運動場改造項目
2. 工程地點:駐馬店市正陽縣境內;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正發改[2023]190???。
4. 工程內容:******學校運動場改造 ?????
5.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5 ?年??6??月?20?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5 ?年??9??月?17?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90 日歷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四、合同價款
1、合同暫定金額:人民幣(大寫) ????¥:******.95 ?元。
2、本工程最終實際造價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并經過縣財政部門出具的竣工決算價為準。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2、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3.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六、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丁華勇 ??????????????
身份證號碼:??************52 ????,
注冊號(崗位證書編號):豫******6417。?????????????????????????????
七、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合同條款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八、?承包人承諾按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的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九、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十、本合同自簽訂日生效,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叁份。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人:?(蓋單位章)???????????????????????承包人:?( ??蓋單位章 ?) ???
地 ?址 :????????????????????地 ?址 :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權寨鎮人民政
府院內3號?
郵 ?編:??????????????????????????郵 ?編:??463942????????????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 ?話?:?????????????????????????????電 ?話 :?******???????
******銀行:????????????????????******銀行:???******銀行駐馬店西園支行
賬??號:??????????????????????????????賬????號:?************01???????
??????????????????????合同簽訂地點:?????????????????????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略)
詳見******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條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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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經合同雙方當事人確認構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2 ?發包人:?******學校???????????。
1.1.2.3 ?承包人:?******有限公司 ??????。
1.1.2.4 ?監理人:?******有限公司?????????。 ??????????
1.1.2.5 ?設計人:?******有限公司?????。??????
1.1.2.6?缺陷責任期(工程質量保修期):?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
1.3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
1.4 標準和規范
1.4.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名為技術標準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對其所作的修改或補充。
1.4.2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1.4.3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見技術標準和要求及施工圖紙。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合同協議書
第(1)項進一步約定為: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承諾函,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簽訂的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專用合同條款(含工程量清單編制說明、投標報價說明、其他說明、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工作內容也為其組成部分);
(5)通用合同條款;
(6)招標文件及補充招標文件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8)技術標準和要求;
(9)圖紙;
(10)投標文件其他部分;
(11)其他合同文件。
圖紙與技術標準和要求之間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較嚴格的標準為準。
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簽訂的補充協議亦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其解釋順序視其內容與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關系而定。
進一步約定如下:
1.5.1如果發包人要求中的具體內容未被法律法規所禁止,應被優先執行。
1.5.2對于同一類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頒發者為準。
1.5.3發承包雙方簽署的與工程有關的洽商、變更、協議、紀要、信函、備忘錄等,其優先解釋順序應視內容與其他的合同文件的相互關系而定。
1.5.4如投標文件有關內容與招標文件要求相比予以降低,則該部分內容以招標文件為準。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合同協議書簽訂后5 天;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1套;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完整的施工圖紙。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5日內;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按發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書面文件;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5日內。
1.6.5 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1.7 聯絡
1.7.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14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按發包人要求;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按發包人要求;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按發包人要求;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具體人員合同簽訂時確定;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具體地點合同簽訂時確定;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具體人員合同簽訂時確定。
1.10 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1.10.3 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以施工紅線為準,紅線范圍內為場內交通,施工紅線范圍以外為場外交通。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三通一平。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11 知識產權
1.11.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發包人。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1.11.2 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發包人。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1.11.4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2. 發包人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楊聯營?????????????????????????????????;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正陽縣職業中專?????????????????????????。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對工程進行全面監督,審批監理工程師提交的報告,協調外部關系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的現場工作,組織協調施工現場與工程相關部門的工作。
2.4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按發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承包人。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按發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按發包人要求。
(6)承包人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7)要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承包人應當在項目開工后一個月內到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用工備案手續,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用工備案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查處并通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協同處理。
(8)************銀行、開設一個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帳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要按照工程進度、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比例及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及時將人工費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9)中標單位需按中標總價的2%向建設單位提交農民工保證金或保函,對一定時期內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可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并承諾一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情形的,由招標人申請有關部門從其工資保障金中先予劃支;若拖欠農民工工資超過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單位將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10)工程完工并結清農民工工資后,如有利息,連同本息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11)承包人應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國辦發〔2016〕49號)、《******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121號)及國家關于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法規,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12)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
姓 ???名:?丁華勇???????????????????????????????????;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豫******6417???????????????????;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河南省西平縣二郎鄉鄉政府家屬院177號??;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不少于22天。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
3.2.3 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3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2.4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2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3.3.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2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2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3.5.4 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3.6 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3.7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收到中標通知書有效期內與招標人提交中標總價3%的履約保證金或保函后簽訂合同,否則視為自行放棄中標資格,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若有利息,連同本息退還。
4. 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本項目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1)發布開工令、暫時停工或復工令;(2)決定工期延長;(3)同意將工程的非關鍵、非主體結構部分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4)審查批準技術規范(規格)或設計的變更,并發出實施變更的指示;(5)確定工期、費用索賠及有關暫列金額的使用;(6)涉及責任事件的簽認需要辦理現場簽證,以及對材料、設備單位需要進行市場詢價、定價的;(7)對不符合規范標準、設計要求或合同約定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指令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指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或返工。(8)監理人要求承包人撤換由其派遣或雇傭的那些工作不能勝任、或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人員,上述撤換的人員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本合同工程工作。
不管通用合同條款如何約定,監理人履行須經發包人批準行使的權力時,應當向承包人出示其行使該權力已經取得發包人批準的文件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證明。
5. 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1.1 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并達到合格標準。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5.3 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實施前1天。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12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對現場人員的安全、現場秩序、工程保護、環境保護等負責,并對工地圍護、照明、防護、標準、警告信號作出具體安排,確保施工安全。對于不按生產安全要求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負責。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后,共同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并制定應對突發治安事件的緊急預案。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暴亂、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毆、械斗等群體性突發治安事件的,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報告。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平息事態,防止事態擴大,盡量減少財產損失和避免人員傷亡。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和突發治安事件緊急預案的編制責任人:承包人。
6.1.5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應當始終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規程等,承包人應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補任何缺陷的過程中履行安全職責,執行監理人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補任何缺陷的過程中,編制施工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
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按規定計取。
7.3.2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30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1000元/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無。
7.9 提前竣工的獎勵
7.9.2提前竣工的獎勵:無,發包人如未要求但承包人自行提前竣工時,承包人應當承擔合同期內的工程照管責任,并且不得要求發包人給予任何獎勵或者補償等。
8. 材料與設備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4.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承包人。
8.6 樣品
8.6.1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
9.4 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
10. 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人或其他人實施;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特性;
(3)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
(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施工時間或改變已批準的施工工藝或順序;
(5)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
10.4 變更估價
本工程施工期間因材料價格波動,引起工程造價變化較大時,工程實際造價以財政部門出具的竣工決算為準。
11. 材料價格調整
11.1工程實施時的原材料價格與投標時原材料發布價波動超過±15%時,予以調整。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單價合同。
12.2 預付款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30%。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1)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應按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按約定的監理人核實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有合同約束力的圖紙進行計量。
12.3.2 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按進度節點計量。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 付款方式
關于付款方式的約定:(1)合同簽訂后由監理單位出具開工令發包人預付30%的工程款。完成總工程量80%時,發包人累計撥付合同價款的60%。,工程完工后,發包人累計撥付合同價款的80%。(2)工程竣工結算、決算審定后支付除留置工程質保金外的剩余資金。質量保修金:結算價的3%,待保修期一年滿后,由乙方提出申請,經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復驗合格后撥付質量保修金。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至合格。
13.2 竣工驗收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無。
13.2.5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發包人要求。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無。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1000元/天。
14. 竣工結算
14.1 竣工付款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執行通用合同條款。
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1)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和期限向監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下列內容:竣工結算合同總價、發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價款、應扣留的質量保證金、應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額。
(2)監理人對竣工付款申請單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經監理人和承包人協商后,由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請單。
14.2 竣工結算
按照財政評審或政府審計結果。
14.4 最終結清
14.4.1 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按發包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按發包人要求。
14.4.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執行發包人相關規定。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簽發后,承包人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和期限向監理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發包人對最終結清申請單內容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由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終結清申請單。
15. 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5.2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缺陷責任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前,已經發包人提前驗收的單位工程,其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日期相應提前。
15.3 質量保修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修金的約定:結算價款的3%?; ???????
15.3.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
關于質量保修金的補充約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發承包雙方對于不同區段或分項工程分別約定了不同的保修期限,應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分別注明。工程內各個專業工程或項目的保修期,應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進行約定,并且不得低于國家有關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已滿但保修期尚未結束時,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承擔工程的保修責任。
15.4.3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接到發包人保修通知24小時內。
16. 違約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移給其他人;(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未經監理人批準,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設備、臨時設施或材料撤離施工場地;(3)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預期造成工期延誤;(5)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未能對工程接收證書所列的缺陷清單的內容或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的缺陷進行修復,而又拒絕按監理人指示再進行修補;(6)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7)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監理人發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發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發包人可派員進駐施工場地,另行組織人員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發包人因繼續完成該工程的需要,有權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現場的材料、設備和臨時設施。但發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影響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索賠權利。
16.2.3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監理人發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發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發包人可派員進駐施工場地,另行組織人員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發包人因繼續完成該工程的需要,有權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現場的材料、設備和臨時設施。但發包人的這一行動不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也不影響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享有的索賠權利。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承包人。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無。
18. 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1)工程保險:投保人:承包人;投保內容: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和保險期限:相關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
(2)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費率:相關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金額:相關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
(3)其他保險:需要投保其他內容、保險金額、費率及期限等:承包人自行考慮,相關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
按照相關規定,保險費由承包人承擔。
20. 爭議解決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向項目所在地******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項目所在地******法院起訴。
其他補充內容 :
一、?乙方要增加資源投入,盡量同時打開多個工作面。
二、?項目部人員在本項目任職期間內應滿足每月不少于22天(發包人實行工地考勤制度),少于22天的。有事不能到崗的,須向項目總監、業主請假。
三、施工單位項目部人員,一般情況下不應更換,如必須更換,應符合以下條件:???????????????????????????????????????????????????????????
1.新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不低于本項目對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應為施工企業在職本單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本企業員工,須提供施工企業為其繳納的近一年的社保證明材料及工資底冊。
2.施工企業若更換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須符合法律法規或管理條例的規定。
四、項目部主要人員(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專職安全員、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保持相對穩定,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更換。
五、承包人應按要求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