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比 選 文 件
比選項目名稱:永安市化工集中區水環境治理提升一期建設項目市政勞務采購服務項目
采 ??購 ??******有限公司
比選文件編制日期:2025 年 6?月?19 日
第一章 比選公告
一、參選企業須知
1.參加比選單位,請于2025 年 6?月19日17:00:00(北京時間,下同)至2025 年 6?月22日18:00:00通過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http:// ******/)報名,免費下載電子比選文件等相關資料。
報名截止時間:2025 年 6?月 23日9時00分
2.報價函遞交的截止時間(線下遞交):2025 年 6?月 23日9時00分
3.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本項目未設置保證金
4.評審材料上傳截止時間:2025 年 6?月 23日9時00分
5.評審材料審查時間:2025 年 6?月 23日9時30分--2025 年 6?月 23日15時00分
6.比選競價時間:2025 年 6?月 23日15時30分--2025 年 6?月 23日15時35分
7.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小鄭、******
8.參選企業資格要求:
8.1 參選企業應具備有效的施工勞務資質及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且應為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市政工程庫內企業。
8.2?參選企業應于報價函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以紙質包封的方式提交到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埔嶺路66號2樓開標室)。密封袋自備,密封袋封面應注明比選工程名稱、參選企業單位名稱,封口處應密封并加蓋參選企業公章,報價函遞交的截止時間前不得開封。
8.2.1 線下遞交報價函時,參選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應為本公司人員)持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如有提供原件)、近2個月社保繳交證明(以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比選項目截止之日的上一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2個月及以上,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籌繳納證明),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蓋參選企業單位公章到場核驗登記。身份證復、社保證明為復印件的應提供原件進行核對。逾期送達的、不符合要求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將被拒絕,視為拒絕參與;
8.3 參選企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我司或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暫?;蛉∠冗x資格的;
(2)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3)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選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9.參選企業需準備以下材料用于上傳:
9.1 在“營業執照掃描件”上傳“企業營業執照”;
9.2 在“身份證掃描件”上傳“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9.3 在“其他”上傳“第 2 章比選文件格式(資格資料)”所有資料及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及施工勞務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須附上相關資質證書掃描件;
9.4 在“其他”上傳“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工程施工類勞務分包管理(試行)辦法 附件1”中所有資料。
10.確定參選企業的方式采用綜合評分法;網上比選公告時間為3日。
11.平臺監督電話: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 ?0598-******。
12.最高限價: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成本核算價(元) |
勞務最高限價??(元) |
采購最高限價?(元) |
1 |
永安市化工集中區水環境治理提升一期建設項目市政勞務采購服務項目 |
1項 |
****** |
******.9 |
******.1 |
二、網上比選采購需求
1.工程地點:永安市
2.建設內容和規模:具體內容以總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成本核算價為準。
注:因系統問題無法上傳施工圖紙文件,如參選企業需要可聯系陽光平臺。?
3.承包方式:勞務+采購
4.計劃工期:?2025年10月20日完工并驗收?,中選企業應按總包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中的約定及總包方項目部進度計劃,安排勞力、設備,確保工程保質保量如期完成。除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如因中選企業原因造成拖遲工期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誤增加的施工費用、因工期延誤導致項目業主向總包方索賠的費用、因應對索賠產生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中選企業承擔,中選企業應向總包方支付經濟損失相當的違約金。
中選企業應在接到中選通知后7天內進入現場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中選企業不得以任何原因作為免除其因延誤工期應承擔的責任的理由,若因中選企業原因造成逾期的按5000元/日罰款。
5.項目造價規模:1、永安市化工集中區水環境治理提升一期建設項目市政勞務采購服務項目,成本核算價****** 元(其中勞務發包最高限價?******.9 元、采購最高限價******.1元)。如規模發生變化,造價以實際規模為準。最終以審后造價為準,工程量按實結算。預算外新增工程結算下浮率參照中選下浮率進行整體下浮。
勞務費不包含建筑主材、構配件、施工設備、周轉材料等費用。
6.質量等級: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現行相關規程規范合格標準。
7.工程勞務、采購進度款支付方式:
按照總包方審核后的月工程進度款中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支付,工程竣工驗收后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支付至經總包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審核審定后付至97%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剩余3%的勞務費用作為保修金、材料費用作為質保金。
8.?履約保證金:合同價的10%。確定中選人后,在收到中選通知書之日起 7?日內,憑履約保證金繳交憑證原件與總包方確認中選資格后并分別簽訂勞務及材料供應合同。逾期未繳納履約保證金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并按照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入庫管理辦法予以處理。履約保證金在本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28******銀行保函、保證保險等多種方式。如中選方不履行合同或喪失履行能力時,總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或行使保函權利。
履約保證金指定賬戶:
******有限公司
******銀行:******有限公司營業部
帳????號:9030 4100 1001 0000 371110
9.?(1)勞務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選企業開具給總包方,根據增值稅發票管理的規定,中選企業明確由入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入庫時指定的貿易公司協助總包方簽訂除甲供外所有物資供應合同,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的內容與合同相符。中選企業承擔所有稅費成本風險。
(2)上述合同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綜合稅率應不低于9%,低于部分的增值稅稅額及附加稅費總包方有權從成交供應商任何一期計量款中扣回。超出9%稅率的部分(總包方稅收籌劃書面要求的除外),由中選企業承擔,不予退還。工程涉及所有保險費用由中選企業承擔。
9.1甲供材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選企業開具給總包方。
9.2中選企業指定的貿易公司所發生的費用和額外增加的企業所得稅,不另行計量。
9.3中選企業需向總包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種類:
9.3.1勞務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選企業提供應支付金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9.3.2總包方根據計量可支付金額,憑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勞務費用及材料費用支付。
10.中選企業放棄中選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選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根據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資源庫入庫管理辦法予以處理。
11.文明工地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12.中選企業派出的現場管理人員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最少到崗時間(以日歷天為統計單位)天數不得少于******集團評價實施部門在現場檢查時對施工現場人員考勤情況進行檢查,對考勤存在問題的進行內部信用記分。
13.費用承擔
13.1 該項目的甲供材料(若有)由中選企業到總包方指定地點領取,所產生的費用由中選企業自理。
13.2 中選企業應根據項目要求配備相應的現場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項目部管理人員勞務費用由中選企業承擔。中選企業應在中選結果公示期結束5日內,將與項目類型、規模、專業相匹配的建造師轉注至總包企業,非注冊類的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八大員)應將社保、勞動、工資關系轉至總包企業,以上人員在工程竣工驗收后方可根據需要轉出,人員工資、費用均由總包企業支出、勞務分包企業承擔;項目部管理人員若由總包擬派,其人員相關費用在施工勞務合同中另行約定。如若違反本條規定的,勞務企業無法在合同簽訂后開工前將上述人員全部通過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登記的,或無法在合同簽訂后15日內提供《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登記的人員證書的,或《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的人員證書信息與實際不一致的,總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違約追究勞務方責任。
14.為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控制項目成本,本著歷行節約的原則,總包方對建筑材料領用進行造價總量控制。
15.中選企業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需求計劃,并報總包方材料管理部門,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三、參選企業須知
1.報名:參選企業在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內,完成線下提交《報價函》、線上提交評審材料,完成報名。
2.踏勘現場
2.1.總包方不組織踏勘現場。潛在參選企業可自行前往項目施工場地對工程現場和其周圍環境進行踏勘,潛在參選企業沒有對現場進行踏勘的,視同對比選項目現場已經了解。
2.2.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并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疑問
潛在參選企業對比選事項、比選文件有疑問的,應在“資格材料上傳截止時間”前,通過交易平臺“資格資料及保證金”中“其他”內發送給總包方,總包方通過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接收疑問、答復或者發布比選文件的澄清、修改。
4.簽訂合同
4.1.中選企業須于比選結果公示期滿收到中選通知書之日起7日內,持履約保證金繳交憑證原件與總包方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勞務合同、材料采購合同。
4.2.總包方和中選企業應當依照“比選文件”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 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比選文件和中選企業的比選文件的內容一致??偘胶椭羞x企業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四、網上比選規則
(一)比選時間規定。
綜合評分法:總包方通過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平臺發布比選公告,公布項目基本情況、比選時間并公示3日,期間可以對成本核算中的不合理單價提出異議,成本核算價編制單位復核報總包方確認后予以調整并公布。
已入庫勞務企業應當主動參與項目報名,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參與。
(二)參與規則
參選企業在比選公告規定的截止時間內,通過線下提交《報價函》、線上提交評審材料完成報名工作。
(三)比選成交規則
1.按照“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工程施工類勞務分包管理(試行)辦法”中綜合評分法確定中選企業:?
???1.1 參選企業應于報價函遞交截止時間之前以紙質包封的方式提交到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埔嶺路66號2樓開標室),密封袋自備,密封袋封面應注明比選工程名稱、參選企業單位名稱,封口處應密封并加蓋參選企業公章,報價函遞交的截止時間前不得開封。
參選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應為本公司人員)持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如有提供原件)、近2個月社保繳交證明(以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比選項目截止之日的上一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繳費累計2個月及以上,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籌繳納證明),以上材料各一份并加蓋參選企業單位公章到場核驗登記。身份證復、社保證明為復印件的應提供原件進行核對。逾期送達的、不符合要求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將被拒絕,視為拒絕參與;
1.2 參選企業應在比選截止時間前將比選文件中所要求的材料上傳至陽光平臺系統,逾期上傳的或未上傳的將被拒絕,視為拒絕參與;
1.3 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后,由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工作人員按照提交報價函的順序當眾對報價函進行拆封,并宣讀并記錄參選企業的報價,請各參選企業核對唱標內容,是否有異議。如無疑義,請參選企業代表對唱標結果簽字確認。
注:參選企業代表在比選會議中途離場,視為默認比選過程和比選結果,事后提出的異議無效。
2. 報價函拆封并宣讀完畢,工作人員當場計算本項目的平均報價值,并公開宣布入圍企業名單;
綜合評分法入圍規則:
①參選企業的投標報價由低往高排序,報價超出平均報價值±10%的視為無效報價不進入下一輪詳細評審。在余下的參選企業中隨機抽取 30 家的入圍,不足 30 家的全部入圍。
當報價超出平均報價值±10%不足5家入圍時,按照報價超出平均報價值±20%、±30%...重新計算,以此類推,直至入圍家數不少于5家。重新計算后入圍企業少于30家的全部入圍、多于30家的隨機抽取30家入圍。
平均報價值計算方式:平均報價值=各家報價總和/報價家數。
②本項目采取有限數量入圍評審制,以遞交報價函的簽到順序確定參選企業對應代表號,總包方不再另行抽取。
參選企業提交的的報價函(附件3)的下浮率應在5%(含本數)以內,超出0%-5%(不含本數)范圍內的拒絕其參選資格,不參與平均值的計算。下浮率及其平均值的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第二位,第三位及以后不計。
******委員會根據已確定的評審因素,獨立對項目評選評分表的每個因素進行評分(具體評分辦法見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工程施工類勞務分包管理(試行)辦法附件1),分別計算各個因素平均得分和所有因素平均分的總得分E1,總得分E1+企業內部信用分E2=E3,E3最高的前5名(若任一名次出現多家并列的,視為同一名)確定為候選人入圍名單。平臺系統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3名中選候選人,第一個抽取的為第一名,第二個抽取的為第二名,第三個抽取的為第三名。
中選企業應當在28天內對成本核算中的缺項漏項部分數量進行清單核對,經成本核算價編制單位復核報總包方確認后予以調整。
******委員會應對候選企業入圍名單相關信息進行核對:
3.1 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本項目比選當日擬推薦為中選企業(不包括其分支機構)******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若有取消其入圍資格;
3.2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商行政管理機關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若有取消其入圍資格。
4.核對承接項目數規則: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負責。每家企業在住建領域(房建庫、市政庫、綠化庫)、交通領域(交通工程庫)、水利領域(水利工程庫)內允許同時承接500萬以下項目各2個;每家企業在住建領域(房建庫、市政庫、綠化庫)、交通領域(交通庫)、水利領域(水利庫)的500萬以上項目只允許承接各1個;如每家企業在每個領域中第一次中選500萬以下項目,允許參加相同領域500萬以上項目的比選,未申請相關領域專業庫的企業除外。項目完工驗收后方可再進行參與摸球,總包方應及時向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提交《項目完工確認書》進行狀態確認。
五、網上比選結果公告
比選成交的,在?1 個工作日內在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平臺發布比選成交公告。比選失敗的,在?1 個工作日內在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平臺網上比選系統發布比選失敗公告。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http:// ******/)、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平臺(******/)上發布。
七、平臺收費標準
本比選項目參照《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收費標準(試行)》收取服務費,中選企業根據比選結果公示的提示進行繳納,繳納完成后方可領取中選通知書。該項目平臺服務費以成本核算價823.4183萬元為參照。
八、注意事項
本比選項目的答疑、補充通知、更正公告、延期公告、比選結果公示等將在永安市陽光招采平臺、福建沙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平臺上發布。比選結果公示視為已經將比選結果通知未中選企業,各參選企業應隨時關注發布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各參選企業自行承擔。
******有限公司
???????????????????????????????????????????????????2025 年 6?月 19日
永安市化工集中區水環境治理提升一期建設項目市政勞務采購服務項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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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審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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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選文件內容:??????????資格材料 ???????????????
報價企業:?????????????????????????????(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
?
一、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單位名稱:??????????????????????????????????????????????????????
地址:???????????????????????????????????????????????????????????
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
職務:???????????????手機號碼:???????????????
系???????????????????????????????(申請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單位名稱:?????????(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年?????月?????日
二、授 權 委 托 書
我????(姓名)系???????(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為我方代理人,以本公司名義參加永安市化工集中區水環境治理提升一期建設項目市政勞務采購服務項目確定施工勞務企業的比選活動。代理人在比選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單位名稱:???????????????(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日????期:????????年?????月?????日
?
三、報價函
報價單位(蓋章): ????????????????????????????????????時間: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內容和規模 |
下浮率(%) |
1 |
|
|
|
備注: 1、包含成本核算的基礎下浮率,不可競爭費用不作下浮。
2、下浮率不得超過5%。
四、其他資料
1. 比選文件要求的資質材料與資格審查評審有關的其他資料;
永安市化工集中區水環境治理提升一期建設項目市政勞務采購服務項目
項目評選評分表(總分50)
投標人名稱: ??????????????????????????????????????地點:
評標 因素 |
詳細評審標準 |
評審材料要求 |
得分 |
價格因素(10分) |
對入圍的參選人的報價進行評審,按入圍企業的投標報價由低往高排序: 1、排名第1的得10分,排民第2的得9分,以此類推,排名第10的得1分。 2、第11名之后不得分。 |
提供附件3《報價單》 |
|
貢獻因素(10分) |
對我市企業上一年度建筑業產值完成情況進行評審: 1、排名在入圍企業前10%(含)的得10分; 2、排名在入圍企業在前10%-50%(含)的得8分; 3、排名在入圍企業50%后以后的企業得6分。 |
提供上一年度統計直報系統報表,加蓋單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對非我市企業上一年度納稅完成情況進行評審: 1、在永安成立分公司的得3分; 2、在我市納稅額在入圍企業中的外地企業中排名前10%(含)的得5分; 3、在我市納稅額在入圍企業中的外地企業中排名在前10%-50%(含)的得3分; 4、在我市納稅額在入圍企業中的外地企業排名在50%后以后的企業得1分。 |
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及完稅證明文件加蓋單位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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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因素(15分) |
對投標人擬委派團隊成員的綜合能力進行評審(適用非園林綠化項目): 1、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相應專業的工程施工總承包的一級及以上的得 5 分;二級資質的得 2.5 分; 2、擬委派得項目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工程專業)得5分,具有二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工程專業)得2.5分。 3、擬委派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工程類職稱的得5分,中級工程類職稱的得2.5分 。 |
提供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此項不得分。 1、投標人提供為其繳交的投標截止時間前三個月中的任意一個月(不含投標截止時間的當月)社保繳費證明。 2、有效的工程類技術職稱證書及人員的證書相關材料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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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投標人擬委派團隊成員的綜合能力進行評審(適用園林綠化項目): 1、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配備園林綠化專業高級職稱的得5分,中級得2.5分; 2、擬委派的技術負責人配備園林綠化專業高級職稱的得5分,中級得2.5分; 3、擬配備的崗位人員中園林綠化專業助理工程師不少于5人的得5分;不少于4人的得2分;不少于2人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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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因素(3分) |
對投標人履約能力進行評審: 1、入庫后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得1.5分。 2、積極參與本市范圍內的搶險救災一次及以上的,得1.5分。 |
1、提供信用中國查詢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街道政府出具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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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目標、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因素 (2分) |
對滿足條件能力進行評審: 1、近三年曾獲得省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的得2分; 2、近三年曾獲得設區市級優質工程獎的得1分; 3、未獲獎企業不得分。 |
提供獲獎證明文件加蓋單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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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信因素(10分) |
對省級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按房建工程類、市政工程類、交通工程類排名情況進行評審(適用非園林綠化項目): 1、排名在入圍企業前10%(含)的得10分; 2、排名在入圍企業在前10%-50%(含)的得6分; 3、排名在入圍企業50%后以后的企業得2分。 取消行業省級信用分的水利工程類統一得10分。 |
1、提供系統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2、水利工程類無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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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分值進行評審(適用園林綠化項目): 1、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少于50分的得10分; 2、企業季度信用得分50-35分(含35)的得5分; 3、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在35分以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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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路資質的交通建設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考核分類情況進行評審(適用公路項目): 1、交通建設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考核等級為AA的得10分; 2、交通建設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考核等級為A的得8分; 3、交通建設工程從業單位信用考核等級為B的得6分。 |
備注:******委員會可根據情況作出視為拒絕參與項目比選的判斷。
2、排名計算規則:參選家數n×10%應≥1;n×50%四舍五入取整,剩余排名為扣除上面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