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調查情況
(一)是否開展需求調查
否
二、需求清單
(一)項目概況
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本次終端類年度運維服務單位主要包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南分中心(青島市民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北分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李滄分中心及不動產登記中心高新分中心,合計5個運維服務單位。共計約562套計算機及自助終端、外設、LED大屏、綜合布線、弱電語音及多媒體會議保障等駐場運維服務。
(二)采購項目預(概)算
總預算:59.2萬元
(三)采購標的匯總表
包號 |
序號 |
標的名稱 |
品目 分類編碼 |
計量 單位 |
數量 |
是否進口 |
1 |
1 |
計算機終端類年度運行維護服務項目 |
硬件運維 服務 C****** |
項 |
1 |
否 |
(四)技術商務要求
1.服務范圍
1.1終端類運維
包括中心本部網絡設備間(巫峽路9號中心本部1至4樓)和各分中心網絡設備間及機柜內網絡設備運維、計算機(含自助終端)網絡運維、IP地址運維、計算機(含自助終端)操作系統運維、業務系統運維、計算機病毒查殺、自用辦公軟件安裝、插件控件的調試等,確保計算機(含自助終端)到市局數據中心機房的連通性。
1.2外設類運維
包括計算機配套高拍儀、打印機、智能終端、掃碼槍、身份證識別儀、前置攝像頭、叫號器等外設類設備的運維,保證外設類設備工作正常。
1.3其他弱電類運維
包括大屏幕、會議室系統、語音系統等,主要負責日常使用以及故障的監控,發現問題匯報后由第三方設備維保負責維修。配合中心本部及各分中心叫號等IT系統第三方維保服務商進行例行維保、系統升級、調測等工作。負責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及李滄登記中心監控系統[微軟用戶1]?的日常運維,中心和高新區登記中心權調部門及中心綜合業務處日常監控數據的備份。負責語音電話系統工作正常,按規范進行分機電話設置等。另外,完成中心小規模的網絡布線工作,解決個別無網絡信息點的位置網絡通信問題。
1.4其他
對以上設備及系統的維護,如存在已購買第三方維護的,發現故障后即時通知相關維護單位進行維護,并予以配合,對未購買第三方維護的外設類設備(如電腦、打印機、高拍儀、監控設備等)及其他弱電類設備和系統(高新區云桌面系統除外),發現故障后先由駐場人員進行維護,如需更換相關配件等需及時與產品售后部門聯系,核實相關維修金額和維修時長,并協助采購方予以維修和據實結算相關費用。
2.服務內容及指標要求
2.1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終端數量約為342套;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南分中心(青島市民中心)終端數量約為42套;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北分中心終端數量約為41套,不動產登記中心李滄分中心終端數量約為92套,不動產登記中心高新分中心終端數量約為45套(不含云桌面系統及所屬硬件)。
2.2上述維運維工作需提供6人的駐場式服務,其中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派駐2人;市南、市北、李滄、高新分中心各派駐1人;提供機動人員2人,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具體服務指標要求如下:
序號 |
服務指標 |
指標要求 |
1 |
熱線電話 |
7×24小時熱線電話 |
2 |
巡檢維護服務 |
1次/每天、每月、每季度、常態化 |
3 |
服務響應時間 |
小于15分鐘 |
4 |
系統性能監測 |
常態化 |
5 |
巡檢記錄和 故障處理情況 |
服務過程中需對技術處理細節和巡檢過程進行詳細記錄 |
6 |
駐場服務 |
提供至少6名技術運維人員駐場式服務 |
3.商務要求
3.1服務期限:12個月
3.2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5萬元;服務運維至2025年11月3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24.23萬元;運維期結束經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額。
3.4服務成果驗收
服務期滿或完成服務成果后,采購人對服務成果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成交供應商需提交服務期限內全部維護記錄及維護人員考勤記錄,采購人有權根據檢驗結果要求成交供應商立即更換、完善、調整或者提出索賠要求。檢驗合格后,由采購人組成的驗收小組簽署驗收報告,作為付款憑證之一。
3.5服務保障
成交供應商應提供及時周到的服務保障,項目服務期間,采購人如遇到問題,隨時可以從成交供應商得到電話支持與幫助。成交供應商需指定一名主要聯系人與采購人聯系。若成交供應商指定聯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離職或更換電話,及時通知采購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員。
三、政策落實情況
(一)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二)給予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價格扣除
1.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價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價格扣除政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開標時,供應商須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原件并對聲明函的真實性負責,否則不給予價格扣除。
2.享受政府采購支持政策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2.1安置的殘疾人占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殘疾人人數不少于10人(含10人);
2.2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2.3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
******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2.5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以下簡稱產品),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前款所稱殘疾人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勞動條件和勞動意愿的精神殘疾人。在職職工人數是指與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雇員人數。
(三)監獄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均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四、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需求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五、需求公示時間
本項目需求公示時間為三天。
六、其他
本項目采購需求以最終實際發布的采購公告及采購文件為準。
七、采購人信息:
名??? 稱:青島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地??? 址:青島市市南區巫峽路9-11號
電??? 話:0532-******
八、采購代理人信息:
采購代理機構:青島妙益豐信息咨詢有限公
聯 系 方 式: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