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完成后,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批前,應向社會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公參說明全文公示(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項目建設有異議、疑問或建議的公眾可以聯系建設單位、環評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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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報批稿)
公參說明
******有限公司岱王山灰巖礦新增破碎及篩分系統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