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單位通勤班車社會化保障項目詢價結果公示
(2025-JHNPZS-F4009)
一、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二、項目名稱:某單位通勤班車社會化保障項目
三、項目編號:2025-JHNPZS-F4009
四、評標結果(評審排序、投標供應商名稱及投標報價):
******有限公司,報價102900.00元;
******有限公司,報價117600.00元;
******有限公司,報價118650.00元。
五、質疑渠道:
如對以上評標結果存在異議,可在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單位提出質疑,我單位將在收到書面質疑起7個工作日內,向質疑人書面答復。對積極參與本次采購活動的投標供應商表示感謝,希望今后繼續保持合作。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質疑,本評標結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
六、提出質疑方式:
紙質文件遞交。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與質疑事項有關的單位名稱;
3.質疑事項、請求、主張;
4.必要的事實依據和證明材料;
5.法律法規依據、理由和線索;
6.提出質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書面質疑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不接受郵件、傳真、郵寄等方式)。
質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2.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的;
3.對其他投標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質疑人不得以質疑為名進行虛假、惡意質疑,干擾采購評審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質疑為名謀取成交或惡意質疑擾亂采購工作秩序的,將報請監督部門處理。
相關費用:
因處理質疑發生的第三方檢驗、檢測、鑒定,向相關部門、單位或者第三方調查取證,專家評審等費用,由提出申請的投標供應商先行墊付。處理過程中申請撤回質疑的,所產生的費用由質疑方承擔;處理決定明確雙方責任后,按照“誰過錯誰負擔”的原則由過錯方負擔,或由雙方協商合理分擔。
七、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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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人:李先生 ?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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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某單位 ??
2025年7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