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我廳對《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鄂建設規〔2023〕1號)進行了修訂?,F對《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修訂稿)》(附件1)公開征求意見,請各有關單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將《征求意見表》(附件2)反饋至省住建廳建筑市場監管處,逾期未反饋的,視為無意見。因前期已多方征求意見,公開征集意見時間進行適當壓縮(2025年6月20-6月30日)。
聯系電話:省住建廳建筑市場監管處,027-68873787
電子郵箱:scc@hbszjt.net.cn
附件:1.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修訂稿)
2.征求意見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修訂稿)》起草說明
一、出臺背景
2023年7月,我廳印發了《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逐步建立了全省統一的建筑市場信用評價體系,有效規范了建筑市場秩序。為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建筑業轉型發展,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中關于“推動在市場準入、行政審批、政府采購、招商引資、資質審核等公共管理領域充分使用信用報告......鼓勵在招標投標、融資授信、商業往來等市場交易活動中使用信用報告”的要求,我廳決定對《辦法》進行修訂。在充分調研市州住建部門、建筑企業和行業協會的基礎上,2025年6月下旬,我廳形成了《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修訂稿)》。
二、起草依據
起草主要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湖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湖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
三、起草過程
2025年3月啟動《辦法》修訂工作,3月中旬,我廳組織人員分別赴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研,學習借鑒信用評價和信用結果應用經驗。4-6月,我廳起草了《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修訂稿)》初稿,并于4月上旬、6月中旬分兩次征求廳內相關處室、部分市州住建部門、部分建設工程企業,以及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裝飾裝修、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行業協會意見,經多輪修訂完善,于2025年6月下旬形成了《湖北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修訂稿)》。
四、主要內容
文件共分為七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則。明確了制定依據、適用范圍以及主管部門責任。
第二部分為信用信息構成與采集認定。明確了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的構成、采集方式和認定原則等內容。
第三部分為信用評分和應用。明確了建筑市場信用評價方法、等級分類及差異化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為信用信息公開與共享。明確了信用信息的公開期限、各級住建部門信用信息管理責任。
第五部分為嚴重失信主體管理。明確了嚴重失信主體認定標準、流程和監管原則。
第六部分為信用修復。明確了信用修復條件、不予修復條件和修復程序。
第七部分為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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