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2024-12-04 09:42 來源:本網
根據《國務院關于宣布失效一批國務院文件的決定》(國發〔2024〕1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103號)已失效,《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粵人防辦發〔2022〕1號)中相關內容同時失效。
特此通告。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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