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住建局: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書電子證照試運行工作的通知》(建辦質〔2023〕33號)要求,現將推行使用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書電子證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自4月8日起,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書全面啟用全國統一電子證照,不再制發紙質版證書。
二、運行平臺
按照《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書》和《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電子證照歸集共享業務規程(試運行)》要求,黑龍江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已與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對接,電子證照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賦碼、統一版式,全省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業務通過省系統辦理并取得相應電子證書。
三、證書應用
在全面啟用電子證照后,在日常安全監督工作中,各地應認可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電子證照。項目建設、施工單位等可登錄省系統自行查閱、下載電子證書,并可通過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小程序進行掃碼驗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建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筑起重機械實行電子證照制度的重要意義,壓實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應用省系統加強屬地建筑起重機械規范化、信息化管理。要做好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電子證照信息的校核工作,辦理建筑起重機械備案、安裝告知、使用登記等業務時,根據省系統要求,強化信息填報核查工作,對信息填寫不全、不符合要求、系統校核未通過的,要加強填報業務指導,不斷提升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電子證照申請辦理通過率。
(二)強化責任落實。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電子證照,應及時完善省系統填報信息涉及相關單位、人員的信息,確保信息的真實有效。建設單位應及時完善項目名稱、地址、施工許可等相關信息,督促參建單位落實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電子證照的各項工作要求。建筑起重機械安拆單位、檢測單位、產權(租賃)單位等要嚴格落實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的法定職責,按照省系統填報要求完善本單位、人員信息并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三)做好銜接工作。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屬地建筑起重機械電子證照的推行工作,使用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電子證照后,各級住建部門不再頒發紙質證書。已核發且在有效期內的紙質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書繼續有效,不需要重新核發電子證照。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4月7日